2011年广东省普通高考填报志愿仍然在高考成绩和各批次录取分数线公布后进行。本科、专科志愿填报同时进行。具体填报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根据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自己考试成绩情况、身体条件,以及高校招生章程有关要求,合理填报志愿。同时,须充分考虑志愿风险,减少落选机会。考生因志愿填报不合理而落选,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每批次录取结束后,省招生办公室将视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组织当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征集志愿”,组织高校进行二次录取。征集志愿的各批次均设3个(A、B、C)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选项。其中,本科层次文科类、理科类各批次征集志愿也实行平行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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