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赶个好日子而非自然分娩,父母的想法虽好,但有没有考虑到婴儿呢?”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奉化滕头村党委书记傅企平提出的建议引起记者注意。
傅企平认为,有的父母为了某些原因或是为了赶个好日子,违背自然规律,随意决定子女出生时间,进行非自然分娩。这种做法,不利于子女今后的健康成长。“不仅有可能损害身体上的健康,更可能因为相应群体出生的集中性,会带来上学就业等一系列问题。”
傅企平表示,目前中国保护儿童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方面,其实都是以成人为核心,“应该确立以儿童最大利益的优先权准则”。此外,选择生育性别的做法,看似是个人选择,但也与未确立儿童利益最大原则有关。傅企平建议,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增加夫妻生育权的行使应以儿童最大利益为原则,即虽然生育权是夫妻的权利,但生育权的行使除须受夫妻计划生育义务的限制,还应受“儿童利益最大优先原则”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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