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深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第一批学校录取于昨日顺利完成。同时,经市教育局领导批准,深圳市招考办昨天还公布了深圳市2011年高中阶段学校第二批招生的录取标准,第二批高中招生学校录取于2011年17日至18日进行。
2011年中招继续全部实行网上录取,深圳市招考办按照向社会公布的录取标准,根据考生志愿、中考成绩、综合表现评价等级等条件,按1:1的比例出档;各有关学校严格按照录取标准,在本校通过互联网进行阅档和录取。各校招收择校生,均严格执行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被第一批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可于2011年7月17日下午通过“深圳招考网”(www.51a.gov.cn)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书将于每批录取工作结束后一周内由招生学校寄发给考生本人。市招考办将在“深圳招考网”上公布各高中学校规定的报到注册时间,考生可于7月20日后在“深圳招考网”上查询。凡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不能退档,不能转录。如不按录取学校规定的时间报到注册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批高中招生学校录取标准于昨天公布,2011年17日至18日进行录取。市招考办重申:我市今年各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高、职高、中专、技工学校)的最低录取标准(分数线)根据各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考生所报志愿、学科成绩等级、六科标准总分及综合表现评价等级等条件划定。另外,列为第三批第一阶段招生的部、省属(含跨市)中专学校在2011年7月21日至8月5日在广州进行录取,第二阶段学校在2011年8月7日~8日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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