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家长仔细阅读至全文结束)
一、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 2006年8月31日 及之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在福田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符合市政府“1+5” 文件的规定,父或母在深工作,且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非深户籍儿童;
3.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
二、时间安排和报名程序
1.宣传发动( 3月14日 起)。
3月14日 ,各校张贴招生宣传资料,公示招生政策和就读条件、招生计划、招生地段、招生程序和办法;设立咨询电话,安排专人接听,全面启动招生宣传工作。
2.网上报名( 3月22日 — 4月13日 )。
(1) 3月22日 9:00—4月13日17:00,按指引进入《福田区家长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温馨提示:在该时间段内报名时间的先后不作为学位安排的排序依据,请家长错开报名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影响顺利报名。错过网上报名时间将不能进行下面的操作。
(2)《福田区2012年小一新生报名地段代码图》中,已根据各小学的地理位置,划分相应的报名地段范围(简称地段)。请家长按照儿童居住地段,申报所对应的小学(否则小学将按非本校地段报名进行否决)。
(3)多种报名信息是送往儿童居住地所对应的街道办审验的,因此家长务必认真查询《福田区2012年各街道办地理分布图》,准确定位儿童居住地段对应的街道办并准确录入报名信息。否则,将由于跨街道办投送报名信息而被认为查无此证(如计划生育证明送审等)。
(4)用同样办法准确选择儿童居住地所对应派出所,否则审验结果也将出错。
(5)报名者录入的所有信息,都将分别送至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请家长确保所录入(选择)的信息准确无误。若因报名录入的信息错漏,导致相关职能部门审核不合格,将无法安排入学。
(6)若家里没有上网条件,家长可在学校公告的时间内凭适龄儿童身份证(居住证)到地段小学电脑室上网预报,地段小学在此期间将向地段内适龄儿童(家长)开放电脑室,安排专人指导、协助家长上网申请学位。
3.学校初验报名资格(4月14—16日)。
(1)4月14—16日三天内,由家长带领报名儿童,到已经预报的地段小学递交报名材料及A4纸复印件(具体要求参照第三项:“报名材料准备”)进行初验。
(2)初验时要求家长提供“报名流水号”,学校核对“出生日期”、“住房证明材料”、“生源类别”、“居住地段”、“户籍类别”、是否提供计生证明、是否提供在深工作证明等内容进行初验,必要时还验核是否单亲监护等。
(3)初验通过后,学校在网上打印该儿童的《福田区2012年小一新生报名回执》(此表信息系家长在网上报名时录入的,家长无需提前打印),家长再次核对网上报名信息后签名确认。
(4)初验被否决的家长可在 4月18日前 ,重新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修改申报学校,再次到所申报小学递交材料,超过 4月18日 ,学校不再受理初验。 4月18日 17:00为报名结束时间。
(5)学校初验时不对录入信息的准确与否负复核责任,家长所提交的各类报名信息均通过网上验证系统提交给相关职能部门审验。
4.材料审核和审验结果反馈( 4月19日 — 5月28日 )。
4月19日 — 5月20日 ,区、校将学校初验合格的报名材料分别交公安、工商、人力资源局、住建局、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出租屋管理办公室、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福田区各街道租赁和计生部门以及对台办、外事办等部门审验。材料审核期间,家长可在《福田区家长网上报名系统》查看相关审验结果,家长如果对审验结果有异议,可直接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更正审验结果。如因录入信息错漏,引起审验结果不合格,家长必须统一在 5月21日 到报名学校进行修改,学校信息更改的网页于21日17:00关闭,过时学校不能受理。区、校将在 5月22日 将信息再次送有关部门审验,审验结果也会在《福田区家长网上报名系统》上动态公布。 5月28日 17:00审验工作全部结束,家长可以在报名网站上查询最终审验结果是否符合福田入学条件。
5.统筹学位( 5月29日 — 6月17日 )。
5月29日 — 6月17日 ,区教育局与学校整理资料和统筹学位。
6.公布名单( 6月18日 )。
6月18日 上午9:00前,各小学在门前公示栏公布加盖学校公章的录取名单,同时家长可以在网上查询最后录取结果。
7.新生报到(6月19—20日)。
6月19—20日,新生到校注册,家长上交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给学校,学校造册登记并如实填写查验情况(具体时间安排以学校在公示栏上公布的信息为准)。已公布被某校录取,但不按时到校报到注册的儿童,将取消该校学位。
三、报名材料准备(学校查原件,留A4复印件):
(一)深圳户籍的儿童
1、父母及儿童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
(1)申请就学儿童提供深圳市户口簿和二代身份证;
(2)父或母一方提供以下身份证件之一:
①深圳市户口簿和二代身份证;
②驻深国家军警官证;
③台湾户籍誊本原件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④深圳市居住证;
⑤港澳回乡证;
⑥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和外国护照;
上述证件如无法说明亲子关系,还要提供亲子证明(出生证等)。
2、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提供以下住房证明之一)
(1)父或母的购房房产证原件(贷款抵押的提供复印件);
(2)父或母的福利房购房合同;
(3)父或母的商品房购房合同;
(4)儿童户籍地址的购房房产证原件或复印件(可为非父母);
(5)父或母在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登记备案的《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凭证》(必须为整套房屋租赁合同,报名前已登记备案且有效期为一年以上);
(6)军产房、合作建房、集资房或其它住房的相应证明文件;
上述的购房房产证、福利房购房合同、商品房购房合同必须是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记录备案。
(二)台湾籍的儿童
1、父母及儿童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
(1)申请就学儿童提供户籍誊本原件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父或母一方提供以下身份证件之一:
①深圳市户口簿和二代身份证;
②台湾户籍誊本原件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③深圳市居住证;
④港澳回乡证;
⑤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和外国护照;
上述证件如无法说明亲子关系,还需提供亲子证明(如出生证等)。
2、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提供以下住房证明之一)
(1)父或母的购房房产证原件(贷款抵押的提供复印件);
(2)父或母的商品房购房合同;
(3)父或母在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登记备案的《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凭证》(必须为整套房屋租赁合同,报名前已登记备案且有效期为一年以上);
(4)其它住房的相应证明文件;
上述的购房房产证、商品房购房合同必须是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记录备案。
3、区台办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
(三)非深户籍的儿童
1、父母及儿童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
(1)申请就学儿童提供深圳市居住证;
(2)父母提供以下身份证件之一:
①父或母的深圳市户口簿和二代身份证(只需提供一方);
②父或母的驻深国家军警官证(只需提供一方);
③父或母的台湾户籍誊本原件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只需提供一方);
④父或母的港澳回乡证(只需提供一方);
⑤父母双方的深圳市居住证(单亲监护人要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⑥父母双方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和外国护照(单亲监护人要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上述证件如无法说明亲子关系,还要提供亲子证明(出生证等)。
2、计生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儿童和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3、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提供以下住房证明之一)
(1)父或母的购房房产证原件(贷款抵押的提供复印件);
(2)父或母的福利房购房合同;
(3)父或母的商品房购房合同;
(4)父或母在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登记备案的《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凭证》(必须为整套房屋租赁合同,报名前已登记备案且有效期为一年以上);
(5)军产房、合作建房、集资房或其它住房的相应证明文件;
上述的购房房产证、福利房购房合同、商品房购房合同必须是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记录备案。
4、监护人在深工作证明材料:
(1)如父母双方持深圳市居住证的,父母一方提供本市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提供本市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监护人必须是法人,属股东的由工商管理部门出具证明)等证明;
(2)父母双方持外国护照的,父母一方提供驻深单位工作证明;
(3)父母一方持深圳市居住证,另一方持外国护照的,父母一方提供本市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社会保障卡”,或提供本市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监护人必须是法人,属股东的由工商管理部门出具证明),或提供驻深单位工作证明;
(4)父母一方持以下身份证明的,免提供在深工作证明材料:
①深圳市户口簿和二代身份证;
②驻深国家军警官证;
③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④港澳回乡证。
四、港澳籍和外籍儿童
有意愿到我区就读的港、澳及外籍儿童,可到我区民办学校申请学位:
学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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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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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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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丽中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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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福强路10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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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834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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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艺校福田泰然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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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滨河大道碧海红树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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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6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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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方方乐趣中英文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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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新洲南路金地海景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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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1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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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保税区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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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强路新桂花村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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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59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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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南开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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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梅林路新活力花园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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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86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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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花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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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福强路益田花园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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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59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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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耀华实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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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景田南路五街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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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926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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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城市绿洲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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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南中路4030号田面小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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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99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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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云顶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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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皇岗七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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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491246-8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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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生源类别说明
A类: 父母在我区某地段购房(家庭产权51%以上),业主(父或母)及儿童为深圳户籍且入户在上述房产。
B类: 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我区某地段购房(家庭产权51%以上),业主(即报名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和报名儿童及其父母为深圳户籍且入户在上述房产。
C类: 父母在我区某地段购房(家庭产权51%以上),业主(父或母)或儿童没有入户在上述房产。
D类: 父母在我区某地段租房或父母购房产权在50%以下,以及父母提供其它类型住房证明的。
六、注意事项
1.家长在网上填报的信息直接影响报名儿童的材料审验和学位安排,请家长务必确保录入信息准确无误。
2.学校初验后并经家长签名确认,预报名的信息将不能修改,该信息还将传送各职能部门审验。所以,请家长在学校初验之前就要认真核对。若职能部门审验后确认信息不合格,责任由家长承担。
3.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初验报名资格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如某地段学校证件审验全部合格的报名儿童数超出该校招生计划数,则按“生源类别”A、B、C、D顺序进行录取,如某一相同“生源类别”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数,则根据报名儿童的户籍地址、住房、地段内居住时间等情况排队,在同等情况下,独生子女可以优先安排。超出的报名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较近的有学位的学校。
5.关于残疾儿童的报名:
(1)凡属今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经鉴定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且符合在福田区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可申报地段小学。
(2)经鉴定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深圳户籍视障、听障、智障等适龄儿童,凭户口本、儿童出生证、医院证明到“深圳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地址:龙岗区布吉街道西环路138号,电话:89468000、89468807、89468815),非深户籍的上述儿童回户籍所在地特殊学校申报学位。
6.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校将不提供学位:
(1)已安排学位而不按时到校注册;
(2)报名确认合格后迁移住房地址(或户口);
(3)已在各类学校就读小学。
7.初验被否决的报名儿童,学校不接收任何材料。
8.各校对外工作日时间统一如下: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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