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2015年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
网上申请时间:4月21日—5月5日
提交申请材料:5月23日—25日
公布新生名单:7月9日
一、公办初中招生对象
在罗湖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现就读小学六年级的深圳户籍学生;
(2)现就读小学六年级的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子女;
(3)现在我区小学和本市外区公办学校就读六年级并取得学籍,符合市政府“1+5”政策规定的非深户籍学生。
温馨提醒:罗湖区公办学校普遍学位紧张,在我区临时购房或租房,深圳户籍不保证在地段学校入学,非深圳户籍可能申请不到公办学位,请家长慎重考虑。
二、申请时间和办法
1、网上预申请:4月21日—5月5日
(1)本区小学毕业生申请初一学位。
4月21日—5月5日。登录“罗湖教育信息网”或“罗湖社区家园网”—“学位申请”栏目, 进入“罗湖区2015年初一学位网上预申请系统”填报申请信息(操作指引附后)。
温馨提示:申请系统已导入每个学校地段内的所有住房信息,申请人点选住址(包括小区、楼名、房号)即可,无需输入住址信息。请按实际居住地址申请地段学校,非地段住房学位申请系统将不接受申请。
若家里没有上网条件,家长可于4月23、24日两天下午4:00-6:00凭小学毕业生和家长身份证(居住证)到地段小学电脑室上网预报。
(2)区外小学毕业生申请我区初一学位
在本市外区小学及本市以外小学就读,符合我区申请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家长(监护人)现在罗湖居住的,4月25日(周六)持户籍证明及在罗湖的住房(居住)证明和《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在读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注明全国学籍号,所在区/县教育局教育科盖章),到罗湖区报名站(凤凰路凤凰街41号螺岭外国语实验学校二部)核实申请资格,领取《学位申请联系信》后,再上网填报申请信息(上述学生只有到罗湖区报名站核准后,才具有申请我区初一学位的资格)。
(3)本区小学毕业生申请本市外区初一学位
现居住在本市外区,但在我区学校就读小学的毕业生,须在《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填写现实际居住地,回居住区申请初一学位。各区的具体申请办法请直接向居住区地段学校或教育局教育科咨询。
温馨提示:我市各区初一招生均需在网上预申请,请申请外区初一学位的小学毕业生登录居住区教育局网站查询、了解初一招生申请时间和办法,及时向居住区地段学校申请学位。
(4)关于个别学位紧张中学申请条件的说明
因个别中学学位特别紧张,地段内生源集中,需实行提前分流。请地段内学生(家长)认真阅读如下说明,并根据自己的条件,按说明要求到相应学校申请学位,不按说明到指定学校申请的,将视为无效申请。
①深圳中学初中部是市属学校,该校的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下达。由于学校招生地段内生源较多,深圳中学初中部初定受理条件为地段内A、B类,地段内申请类别为 C、D、E、F 类的小学毕业生,请申请东湖中学学位。
②市第二实验学校初中部是市属学校,该校的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下达。由于学校招生地段内生源较多,该校只受理地段内A、B、C、D类小学毕业生申请学位,地段内的E、F 类小学毕业生请申请布心中学学位。
③区属学校:①翠园中学初中部(怡景校区)只受理地段内A、B、C类小学毕业生申请学位,该校招生地段内D、E、F类小学毕业生请申请文锦中学学位。 ②罗湖外语学校初中部只受理地段内A、B类儿童申请学位,该校招生地段内C、D、E、F类小学毕业生请申请罗湖外语学校初中实验部(原罗芳中学)学位。③翠园东晓校区只受理地段内A、B、C、D类小学毕业生申请学位,地段内的E、F 类小学毕业生请申请松泉中学学位。④桂园中学只受理地段内A、B、C、D类小学毕业生申请学位,地段内的E、F 类小学毕业生请申请红桂中学学位。
2、网上比对验核:5月22日,深圳户籍家长可在学位申请系统查看户籍信息网上比对验核结果;非深户籍家长可在学位申请系统查看计生、居住证、社保信息(或营业执照)网上比对验核结果。
3、提交申请材料:5月23—25日,深圳户籍小学毕业生户籍信息比对通过,非深户籍居住证、计生、社保信息网上比对通过的家长根据户籍情况按下面第三项《申请学位需提交的材料》要求,备齐学位申请的有关证明原件(不用带复印件),到网上预报的地段学校验核申请材料(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所有材料只需交验原件(学校验核后扫描上传至招生系统供有关部门审核),初审合格的领取学位申请回执。
温馨提醒:
①实行大学区的地段,申请儿童到填报第一志愿的学校提交申请材料。
②已在网上申请,申请材料初审不合格的,可于5月26—29日在申请系统修改、补充信息,并于6月1日向学校补交材料,超过时间学校不再受理。
4.就读和免费资格审核:6月2日—30日,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审核申请人的就读和免费资格。
5、公布新生名单:7月9日,本区小学毕业生在毕业学校领取《新生报到通知书》。
外区、外市小学毕业生于7月9日下午到申请中学查询学位申请结果和领取《新生报到通知书》。
6、新生报到时间:7月13日,已安排学位的小学毕业生持《新生报到通知书》,按通知规定时间到录取中学报到(深圳中学、市第二实验学校报到注册时间以该校通知为准)。
三、申请学位需提交的材料(证明原件,不用交复印件)
根据小学毕业生的户籍情况,申请人需向申请学校交验相应的证明材料:
1、深圳户籍儿童
(1)户籍证明材料:全家户口本。
(2)住址证明材料:小学毕业生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自建房及其他自有住房但无相关合法产权证明的应出具相关合理证明,详见“关于住房材料的说明之2”);租房居住的提供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和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并实际居住(住本单位职工宿舍无正规租赁手续的应出具相关合理证明,详见“关于住房材料的说明之4”)。
(3)其他材料:《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位申请联系信》)、《罗湖区2015年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验核申请材料时到学校领取)。
2、非深户籍儿童
非深户籍儿童必须是父母在罗湖区连续合法居住1年以上,且计划生育状况网上审核合格的,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重要提示:计生管理部门不再出具纸质的《计划生育证明》,招生系统将直接在网上与计生管理系统比对申请儿童家长的计生状况。家长务必提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或完善计生信息,以免影响入学资格审核。
(1)户籍证明材料:原籍户口本、父母及小学毕业生的深圳市居住证。
(2)住址证明材料:小学毕业生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自建房及其他自有住房但无相关合法产权证明的应出具相关合理证明,详见“关于住房材料的说明之2”);租房居住的提供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住本单位职工宿舍无正规租赁手续的应出具相关合理证明,详见“关于住房材料的说明之4”)。
(3)就业或社保证明材料:小学毕业生父母(或监护人)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工伤保险证明(社保卡并附《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无须另外打印缴费清单。《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可以到社保局打印,也可登录市社保局网站自行打印),或者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完整纳税证明(监护人必须是法人或经营者,属股东的应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股东证明,纳税证明可到税务局服务窗口开具)。
(4)就学联系函:小学毕业生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式样附后)。
(5)其他材料:《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位申请联系信》)、《罗湖区2015年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验核申请材料时到学校领取)。
3、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1)属于享受政府特殊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外,还应出具小学毕业生父母享受该特殊优惠政策的有关证明材料。
(2)台湾籍儿童:①区教育局出具的《台湾学生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表》(凭《台胞证》到教育局教育科办理》;②申请学生及其父母或委托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③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或由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并实际居住);④《罗湖区2015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验证时到申请学校领取)。
4、港澳及外国籍儿童:
我区有适合港澳和外国籍学生就读的国有民办学校,港澳及外国籍学生请直接到国有民办或其他民办学校申请学位,学位申请办法详见“罗湖教育信息网”---“学位申请”栏目。
■ 关于住房材料的说明:
1、已办理房改手续的住房、购买的保障性住房、特区原居民手续齐全的(属于原住居民祖屋的,由辖区社区工作站开具相应证明)自有住房可视为购房。
2、居住在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等能证明房产确属小学毕业生父母(或监护人)所有并居住的,按特殊自有住房处理。①属于军产房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出具的购房证明(附付款凭证),及辖区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②属于集资房的,应出具购房合同和交款收据,并由辖区社区工作站出具住房证明材料和实际居住证明;③属于自建房的,应提供辖区街道办或社区工作站出具的住房证明材料和实际居住证明。
3、居住在祖辈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小学毕业生及父母须和祖辈在同一个户口本,并提供小学毕业生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出具)。
4、住房属单位职工(集体)宿舍的,所住职工(集体)宿舍应属所在单位合法住房且取得房产证。由小学毕业生父母所在工作单位及辖区社区工作站出具住房证明材料,并提供实际居住证明,按租房处理。
5、作为自有房产申请的,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应持有51%以上产权。
6、2015年4月30日前未入伙的住房,其购房合同不能作为学位申请依据,申请者应先在现住址地段学校申请,住址变动后再申请转学插班;8月31日前能入伙的,由学校视学位情况决定是否接受申请。
7、计算租房起始时间以《房屋租赁凭证》签署(备案)日期为准,截止时间为3月31日。同一地段前后连续租赁合同可合并计算租住时间,租住时间原则上应跨越2015年9月30日。在同一套出租房内有多户居住者,地段学校只接受其中一户的学位申请。
四、学位安排原则及办法
(一)按学区地段免试就近入学。
(二)试行大学区招生和学区内大积分录取。根据市教育局探索学区化办学的要求,我区中学选罗湖中学、滨河中学初中部组成一个学区,试行多校划片大学区招生试点。学区地段内小学毕业生可填报学区内二学校志愿,为了保障地段小学毕业生申请原地段学校的优先权,原地段住户申请地段学校的深圳户籍购房户(含拥有产权的特殊房产)可加30分,租房户加20分;非深圳户籍加10分。学区内根据学位总量划定录取类别/积分线,按照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由招生系统自动录取。
(三)实行最低租房时间限制。由于我区学位紧张,在外区小学毕业申请我区初一学位,属租房居住的深圳户籍要求在地段内合法租房居住至少半年以上,非深户籍要求在地段内合法租房居住至少一年以上,作为基本申请条件。
(四)采用“类别+积分,类别优先,后取积分” 录取方法。在按照申请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和住房性质划分学位申请类别的基础上再按申请儿童及监护人的居住或社保工伤保险时间(或营业执照纳税时间)、计生等状况计算积分(具体见《学位申请分类及积分表》)。录取时,将视全区学位数量及申请儿童就读资格审核情况划定最低入学控制类别/积分线,按A、B、C、D、E、F类别顺序录取,同类别如果不能全部录取,则按积分从高到低录满为止。积分只在同一类别的申请人之间比较,不同申请类别不比较积分。学位申请分类和积分办法如下:
1、分类方法
家长网上填报申请信息后,招生系统根据申请人填报的户籍、住房性质等情况自动给出申请类别,共分A、B、C、D、E、F六类。学校根据申请人提交的学位申请材料和有关部门的审核结果,确认学位申请类别。
2、积分方法
家长网上填报入学申请信息后,申请系统根据申请儿童及监护人的状况,自动给出该申请儿童的学位申请积分。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组成。积分办法如下:
(1)深圳户籍学生:按申请小学毕业生家长(监护人)在学区的连续居住时间加分,购房的按房产证签发日期;特殊自有住房的按父母(监护人)户籍迁入该房产地址时间(户口没有迁入该地址的不加分),每满1个月加3分;租房(实际居住,临时租房的要同时出示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的按《房屋租赁凭证》的登记(备案)时间,每满1个月加2分。
(2)非深圳户籍儿童:提供社保证明的按申请儿童父母(监护人)累计缴交社保工伤保险时间;提供营业执照的,按该营业执照的纳税时间(纳税证明可到税务局服务窗口出具)计算加分,每增加一个月加1分。只有基本养老保险,没有工伤保险的不加分,提交工商营业执照而没有纳税记录的不加分。
(3)独生子女加10分(需提供独生子女证明);深圳户籍租房居住,能提供无房证明(由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出具)的加10分。
(4)居住或社保工伤保险时间为连续计算,如中途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续签、续保时间开始计算。计算居住、社保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31日。
(5)实行大学区招生的地段,申请原地段学校的深圳户籍购房户可加30分,租房户加20分;非深圳户籍加10分。
(6)家长网上填报申请信息后,报名系统根据申请儿童及监护人的状况,自动给出该申请儿童的学位申请积分,学校根据申请人提交的学位申请材料和有关部门的审核结果,确认该申请儿童的学位申请积分。
附表一:学位申请分类及积分表
类别
| 申请人情况
| 基础分
| 加分项目及标准
|
项目1
| 项目2
|
A类
| 罗湖户籍,学区购房居住(父母或监护人有该学区商品房,且实际居住,产权份额≧51%)或原居民祖屋(所在社区和街道办出具证明)。
| 100分
| 深圳户籍:
1、购房房产证的按发证日期;特殊自有住房的按父母(监护人)户籍迁入该房产地址时间(户籍没有迁入该地址的不加分),每满1个月加3分。
2、租房的按《房屋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时间,每满一个月加2分。
非深圳户籍:
1、提供社保证明的按申请儿童父母(监护人)累计缴交社保工伤保险时间;提供营业执照的,按该营业执照的纳税时间(纳税证明可到税务局服务窗口出具)计算加分,每满一个月加1分。
2、只有基本养老保险,没有工伤保险的不加分,提交工商营业执照而没有纳税记录的不加分。
| 深圳户籍租房居住,能提供儿童父母无房证明(由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出具)的加10分。
独生子女加10分。
实行大学区招生的地段,申请原地段学校的深圳户籍购房户(含拥有产权的特殊房产)可加30分,租房户加20分;非深圳户籍加10分。
|
B类
| 1、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购房居住(父母或监护人有该学区商品房,且实际居住,产权份额≧51%);
2、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子女,父母或监护人学区购房居住(且产权份额≧51%)。
| 90分
|
C类
| 1、罗湖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有特殊自有住房或祖辈房。
2、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子女,父母或监护人学区有特殊自有住房(且产权份额≧51%)。
| 80分
|
D类
| 1、罗湖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租房居住;
2、深圳其他区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有特殊自有住房或祖辈房;
3、非深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购房居住,且产权份额大于51%。
| 70分
|
E类
| 1、深圳其他区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租房居住;
2、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子女,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租房居住;
3、非深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有特殊自有住房。
| 65分
|
F类
| 非深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租房居住。
| 60分
|
注:1、居住在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能证明房产确属小学毕业生父母(或监护人)所有并居住的,按特殊自有住房处理。
2、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五)全区统筹学位安排。区教育局将视全区学位数量及申请儿童的就读资格审核情况划定最低入学控制类别/积分线。如地段学校(学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类别/积分高于全区最低入学控制类别/积分线的,若申请人申请学位时签署了服从安排承诺,在其他学校还有学位的情况下,区教育局将根据学位余量按类别/积分顺序分流调剂。没有签署服从安排承诺的,教育局不再安排学位。
(六)实行学区住房学位申请限制。
为了缓解我区个别公办学校学位持续特别紧张的局面,科学、公平、合理地配置教育资源,在历年学位特别紧张的部分学校继续实行同一套住房在学制范围内(初中三年)不可重复申请学位的限制。实行该政策的学校:
(1)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住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必须是相同的父母或监护人。
(2)如果学区内某套住房住户(租户)的小孩已经申请过某小学的学位,该小孩在该校上学期间,其他住户(租户)不能用此住房资料向该学校申请学位。
(3)家长在网上报名系统录入住房信息时,只需在系统内设定的住房信息中选取,不用自己录入地址,家长选择该套住房并申请成功,该住房即被锁定。另外不同父母的儿童再以该套住房申请时,电脑报名系统将拒绝申请。一套住房被锁定后,初中三年后才解除锁定状态。住房是否被锁定可到对应学校查询。
(4)实行学区住房学位申请限制的学校,招生系统将进行自动记录和核对。对申请年限间隔不到,申请人的住房被锁定(即用该住房申请入读的学生仍然在读)的提供备选分流学校。分流学校在网上申请时会自动提示。
(5)今年实行学区住房学位申请限制的学校为深圳中学初中部、深圳市第二实验学校初中部、翠园中学初中部、翠园中学东晓校区、罗湖外语学校初中部、桂园中学。
(七)对在民办学校就读,符合“1+5”政策的学生给予学位补贴。符合市政府“1+5”政策的学生,积分没有达到公办学校录取线的可申请安排或自己选择到民办学校就读,由政府发放学位补贴,学位补贴标准按照《深圳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试行办法》等文件执行,即:小学不超过每人每年5000元、初中不超过每人每年6000元。就读学校学费高于补贴标准的,由家长补齐差额。
五、重要提示:
1、申请人的入学及免费资格须经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审核,申请人填报的入学申请信息(材料)经审核为真实、有效的,视为有效申请。否则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2、申请学位时只需提交证明材料原件,不用提交复印件。
3、计算租住时间以《房屋租赁凭证》或有效的《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的签署(备案)日期为起始时间。
4、已在各类学校(包括民办学校)就读初中一年级的学生,不能参加本次初一学位申请。
5、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受理申请学校将不提供学位或不保证就近入学:①擅自选择学校跨地段申请的;②不按规定时间申请学位的;③申请学位时提供虚假信息和证明的;④学位申请开始后购、租房或迁户口的。
6、我区国有民办学校明珠中英文学校、菁华中英文学校、龙园外语实验学校、奥斯翰外语学校和其他民办学校面向全区招生,港澳和外籍人士子女及其他有需要的小学毕业生请直接向学校申请(学校地址及联系电话请登录“罗湖教育信息网—学位申请”查询)。
7、凡属今年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深圳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可到地段中学申请随班就读。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深圳户籍盲、聋哑、智障等小学毕业生,凭户口本、儿童出生证、医院证明到深圳市元平特殊学校申请学位(地址:布吉西环路,值班电话:89468111)。
8、学校和家长如对残疾儿童(深圳户籍)能否正常随班就读有不同看法,可到元平特殊学校进行评估,出具《深圳市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评估鉴定表》,按评估意见执行。
9、新生报到时,学校要收取《罗湖区儿童入学入园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请家长提前到居住地就近医院或社康中心接种点查验《预防接种证》,并开具查验证明。
10、暂住人员子女需提交的“就学联系函”,由小学毕业生家长到原户籍地乡(镇)以上教办(已撤销教办的,可由中心小学出具)或县、区教育局出具。(式样附后)
11、申请公办学校学位不收取任何费用,家长务必亲自前往有关部门和学校办理小孩的入学证明材料及学位申请手续,不要随便相信和委托别人代办,以免上当受骗。
12、家长可在“苹果App Store”或“安卓应用市场”下载“罗湖招生”手机客户端和关注“罗湖招生”微信公众号,了解招生信息、咨询招生问题、查询申请状态。
[就学联系函式样]
就学联系函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
我县□□乡(镇)居民□□□,在深圳市罗湖区□□□□工作,其小孩□□□,性别:□,□□□□年□□月□□日出生,今年已到初中一年级入学年龄,经父母要求,同意其随父母到贵区借读。
此致。 □□□教育局(或教办)(盖章) 年 月 日 罗湖区2015年初一招生日程表
日 期
| 工 作 要 点
| 负责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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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前
| 各小学召开毕业生家长会,发放初一学位申请指南,指导本校毕业生、家长填写《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准备学位申请材料。
| 各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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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小学整理学籍系统中的学生数据(特别是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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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深圳户籍家长到社区工作站申报、完善计生信息
| 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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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5月5日
| 登录“罗湖教育信息网”—进入“学位申请”系统,填报申请信息。
| 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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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
| 符合罗湖区申请条件的外区、外市小学毕业生到区报名站(凤凰街41号螺岭外语实验学校二部)验核申请资格。
| 教育科
|
5月5日前
| 现居住在外区的我区属小学毕业生,按居住区的申请时间、办法向居住区地段学校申请初一学位。
| 家长
|
5月22日
| 家长登录申请系统查看户籍(居住证)、计生、社保(或营业执照)网上比对验核结果。
| 家长
|
5月23、24、25日
| 申请信息通过网上比对验核的申请人到各地段中学提交学位申请材料(市属学校的验证时间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 各中学
|
5月26—29日
| 已在网上申请,申请材料初审不合格的,在申请系统修改、补充信息,并于6月1日向学校补交材料,超过时间学校不再受理。
| 各中学
|
6月2日—30日
| 就读和双免资格审核
| 各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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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
| 公布新生名单,各小学统一发放《新生报到通知书》。外区、外市小学毕业生到各申请中学领取《新生报到通知书》。
| 各小学、中学
|
7月11日
| 各中学在罗湖区报名站(螺岭小学二部)集中接受家长咨询、申诉。
| 教育科
各中学
|
7月13日
| 凭《新生报到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
| 各中学
|
如果你对招生工作有疑问,可向学校或教育局教育科咨询;
如果你对招生工作有意见,可向学校或教育局教育科递交《罗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申请申诉表》(申诉表可到各学校招生部门和教育局教育科索取或在“罗湖教育信息网” --“学位申请”栏目下载)。寻求解释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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