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区2016年秋季初一学位申请指南
一、申请学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目前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市户籍或符合深圳市政府“1+5”文件规定入学条件的非深圳户籍、其法定监护人在盐田区内有合法住房的儿童;在外地就读小学六年级的深圳户籍适龄儿童;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二、招生办法
(一)盐田外国语学校招生办法
申报盐田外语学校的申请人分为三类:Ⅰ类为梅沙片区生源;Ⅱ类为盐田区其它片区生源;Ⅲ类为盐田外语小学(含东和分校)直升生。盐田外语学校接收Ⅲ类直升,剩余学位招生办法如下:
1.Ⅰ类:约30%,面向梅沙片生源招生,积分排位,录满为止。若该片生源不足30%,多出的学位与其它70%一并面向全区招生。(说明:按政策延续性原则,2016年秋季招生,若梅沙片区购房户申请人超过剩余学位30%的名额,招生人数按实际需求提高。)梅沙片区因积分不够未能取得学位的,申请盐田实验学校学位。2.Ⅱ类:约70%,面向全区招生,积分排位,录满为止。
说明:截至2016年2月28日(以发证日期为准),在盐田外国语学校学区租房满2年者,方可按学区申请其学位,不认可合租房。购房时间截止至网上报名开始的前一天。若无特殊变化,原则上2017年及以后外中秋季学位申请,学区租房认可时间为三年以上。
(二)初一总招生办法
1.志愿填报时间:盐田外国语学校Ⅱ类生源报名时间是4月5日至7日下午5点,之后,此类报名通道将关闭。4月8日上午12点左右,盐田教育局教育科网站将公布盐田外国语学校Ⅱ类生源的积分排位情况,积分不够的,务必于4月14日下午5点前改报学区学校,否则将影响录取。
盐田外语学校Ⅰ类、Ⅲ类、盐田实验学校和田东中学的网上报名时间是4月5日至14日下午5点。
2.志愿填报要求:申请人只可填报一个志愿。盐田外语学校I类、田东中学和盐田实验学校学位申请人,其住房地址必需在对应学校的学区内。
盐田外语学校Ⅰ类申请人积分不够,未能录上盐田外语学校的,由系统后台将其志愿转至盐田实验学校。请此类家长届时到盐港中学(因盐田实验学校今年9月份才正式开办,2016年秋季该校新生入学资料审核由盐港中学代为审核)交验纸质资料。
3.录取原则:依据志愿,积分高者优先。
4.家长必需到填报志愿学校交验入学证明材料。
三、了解居住地所属学区
盐田外国语学校:大小梅沙片区。
田东中学:沙头角片区、海山片区。
盐田实验学校:盐田片区、梅沙片区。
四、积分入学办法
(一)排位原则
申请人所得积分为“类别分+累加分”,按积分从高到低录满为止。在出现同分情况下,按儿童出生时间先后顺序排位,录满为止。
(二)积分构成
1.“类别分”:按申请儿童户籍和监护人住房情况,划分A、B、C、D、E、F六个学位申请类别。分类办法及对应分值见《盐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人入学积分表》(以下简称《积分表》)。
2.“累加分”:累加分标准具体见《积分表》。
(三)积分认定
积分的认定单位为学校。申请信息经学校初审后,送有关部门审核。学校根据送审结果认定积分。
(四)具体办法
盐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人入学积分表
类别 | 申请儿童情况 | 类别分 | 累加分标准 |
A类 | 盐田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自有产权房。 | 550分 | 1、独生子女加6分,政策内生育加4分。2、深户儿童,按其父母一方入深户时间每满一个月加0.1分,累计不超过20分;其父母为非深户的,无加分;其法定监护人为非父母关系的,无加分。3、非深户儿童,父母均为非深户的,按父母一方缴纳在深 “养老+医疗”的社保时间或持有的在深工商营业执照的纳税时间,每满一个月加0.1分,累计不超过20分;父母一方为深户的直接加20分。其法定监护人为非父母关系的,无加分。4、具有产权房,且有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出具的房产证的,按房产证发证日期(微利房以购房合同签订日期),每满1个月加0.1分,累计不超过20分。5、租房且持有符合时间要求的红本《房屋租赁凭证》的,按登记备案时间,每满一个月加0.1分,累计不超过20分。 |
B类 | 深圳其它区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自有产权房。 | 500分 |
C类 | 非深户,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自有产权房,符合其他就读条件。 | 450分 |
D类 | 盐田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 | 400分 |
E类 | 深圳其它区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 | 350分 |
F类 | 非深户,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符合其他就读条件。 | 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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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房产证用途必需为住宅,监护人合法产权需在50%以上(含50%)。
2.住自有房属军产房、自建房、集资房或祖辈房的,住房项不享受加分。
3.住单位房、廉租房的,住房项不享受加分;持蓝本《房屋租赁信息》的,住房项不享受加分。
4.累加分中,父母入户或社保购买时间,以及购房或租房时间的计算,截止至4月1日;其中社保时间和工商营业执照纳税时间需连续计算,如中途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续保时间开始计算。
5.《房屋租赁凭证》的积分方法:
(1)深圳户籍儿童持有有效的红本《房屋租赁凭证》,以登记备案时间为准,每满1个月积0.1分;
(2)非深圳户籍必须持有2016年4月1日及之前登记备案的红本《房屋租赁凭证》,系统只对红本《房屋租赁凭证》的租赁时长进行积分。
区教育局对本积分办法拥有最终解释权。
五、招生计划
田东中学720人;盐田实验学校450人;盐田外国语学校:304人。
说明:盐田外国语学校:除了接收盐田外国语小学(含东和分校)直升生源外,剩余学位的30%面向梅沙片招生,积分排位,录满为止。剩余学位的70%面向全区招生。若梅沙片生源不足30%,多出的学位与剩余学位的70%一并面向全区招生。按政策延续性原则,2016年秋季招生,若梅沙片区购房户申请人超过剩余学位30%的名额,招生人数按实际需求提高。梅沙片区因积分不够未能取得学位的,申请盐田实验学校学位。
盐田实验学校:位于盐田街道北山道(乐群小学旁),是盐田区委区政府高起点、高标准兴建的一所新公办学校,欢迎学子报读。
六、需提交的证件资料(温馨提醒:我区今年实行无纸化招生,家长只需交验原件,不需提交复印件。)
(一)深圳户籍儿童
1.《盐田区2016年秋季初一学位申请表》(网上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
2.儿童及父母户口本。
3.住房证明材料,即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书》(含首期房款收据),或《房屋租赁凭证》(在盐田区所辖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或其他类合法住房(包括军产房、自建房、集资房、祖辈房、单位房和廉租房等)证明材料。租住无产权房屋的,应提供房屋租赁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信息》。
特别说明:
(1)非购房户申请盐田外国语学校Ⅰ类学位的说明:截至2016年2月28日(以发证日期为准),在盐田外国语学校学区租房满2年者,方可申请其Ⅰ类学位,不认可合租房。提供单位宿舍、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祖屋等住房资料的,需提供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或物业管理费缴费单据(需提供2014年2月或2月之前某1个月,以及2015年、2016年各2个月的单据),证明在此居住的时间满2年。若无特殊变化,原则上2017年及以后年份,需满3年(均以当年2月28日为截止时间)。在盐田外国语学校学区居住,截至2016年2月28日,租房不满2年者,划归为盐田实验学校的学区生源。
(2)申请盐田外语学校Ⅱ类、Ⅲ类和其他学校学位的深户申请人,《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签发时间需在2016年4月1日之前,租期包含2016-04-01至2016-8-31。
(3)自有产权房者,购房时间截止至2016年4月1日。
4.2016年春季就读小六在校生证明。
5.独生子女证(非必备件,有则加分)。
以上资料均需验原件。
(二)非深户儿童
1.《盐田区2016年秋季初一学位申请表》(网上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
2.儿童及父母户口本。
3.父母一方在深《居住证》。
特别说明:自2015年6月1日起,深圳市实行了新的居住证政策,2016年秋季招生采用过渡政策。若申请人父母双方都为非深户,则至少一方需提供截至2016年4月1日在深居住1年以上的居住证,2016年秋季招生认可未激活的居住证。若申请人父母双方为深户或一方为深户,则无在深居住时长限制。更换居住证的,请同时携带新旧两份在深居住证进行校验审核。
2017年及之后的秋季招生,以当年4月1日为截点,原则要求申请人父母双方均需提供有使用功能的在深居住证。若申请人父母双方为深户或一方为深户,则无在深居住限制。
4.住房证明材料。
特别说明:
(1)非购房户申请盐田外国语学校Ⅰ类学位的,同“(一)深圳户籍儿童”,“特别说明”中的“(1)”点。
(2)申请盐田外语学校Ⅱ类、Ⅲ类和其他学校学位的非深户儿童,《房屋租赁凭证》签发时间需在2015年4月1日(以发证日期为准)之前,租赁期限至少1年5个月,例如:提交2015年4月1日办理的学区《房屋租赁凭证》,租期最短至2016年8月31日;提供单位宿舍、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祖屋等住房资料的,需提供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或物业管理费缴费单据(需提供2015年3个月、2016年2个月的单据),以证明截至2016年4月1日,已在此居住的时间满12个月。2017年及之后的秋季招生均以4月1日为截点,申请人父母需提供居住1年以上的合法学区房屋租赁凭证。
(3)自有产权房者,购房时间截止至2016年3月31日。
(4)租住无产权房屋而无法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的,请到租赁部门开具蓝皮的《房屋租赁信息》,凭此前签订的《房屋租赁凭证》和后面开具的《房屋租赁信息》申请学位。
5.儿童父母一方在深参保的社保卡,或在深经营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纳税证明。
特别说明: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申请的申请人仅需提供社保卡,但帐户内必需有扣款记录,否则社保部门核验不能通过。2017年及以后秋季招生,父母至少一方需提供满1年的在深社保,缴纳险种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或提供在深经营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纳税证明,纳税时间需满1年以上。
6.计划生育备案和核验(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
特别说明:非深户儿童家长应在网上报名前(即在2016年4月1日前)持相关资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计生部门将在后台对家长计生信息进行审核,不需要计生部门另外出具纸质《计划生育证明》。计生部门联系电话:盐田区卫计局25293562,盐田街道计生科82632367,梅沙街道计生科25254563,沙头角街道计生科25550481,海山街道计生科22320019,中英街管理局社区建设办,25357047。
7.2016年春季就读深圳学校小六在校生证明。
8.独生子女证(非必备件,有则加分)。
以上资料除6外,均需验原件。
(三)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
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规定的有关材料。
七、学位申请材料具体说明
(一)户籍资料
若申请学位的儿童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另提供出生证、结婚证等亲子或夫妻关系证明材料;若父母离异或一方死亡,只需提供监护一方的相关资料,但同时还要提供离婚证明或死亡证明。
(二)住房证明资料
1.属于自购房的
(1)提供房产证明的,房产证用途必需为住宅,产权人须为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产权房产权份额需大于50%(含50%);(2)已购房但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3)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和缴款发票原件;(4)提供其祖辈在学区内自有合法房产的,该儿童的户口需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母均在同一户口本上,其它亲戚朋友的产权房不予认可。
2.属于租房的
(1)租期要求请详见“六、需提交的证件资料”中的“住房材料”的相关说明部分;(2)必须是盐田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住宅或商住两用出租屋,不能是商铺、厂房、仓库、办公场所等;(3)若住宅承租人是祖辈,该生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其它亲戚朋友为承租人的租赁凭证或与房东私签租房协议不予认可;(4)从2015年9月2日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只对合法产权的租赁行为发放《房屋租赁凭证》,从2016年2月26日起租用无合法产权房屋的,可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要求出具《房屋租赁信息》,《房屋租赁信息》只作为居住地址依据,其租赁时长不纳入积分。
3.住在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及集体宿舍租住的
(1)属于原住居民的祖屋类别的,应由辖区居委会开具相应证明材料;(2)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3)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提供父母单位集体宿舍合法租赁凭证或房产证复印件、父母所在工作单位及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4)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5)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6)住廉租房的,到盐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办理证明材料。
由居委会或单位开具的居住证明材料,学校收验原件。
(三)社保(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1.社保资料的提供方法
(1)若父母一方是深户,不需要社保资料,只需提供深圳身份证;(2)非深户儿童,若父母一方是港澳籍或外籍的,该方不用提供社保资料,但另一方必需为深户或内地户籍,深户的提供户口本,内地户籍的提供本市社保资料;(3)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深圳参加社会保险,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终止社保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参保单位开具的相关证明;(4)内地企、事业单位驻深分支机构人员子女入学必须提供:①与该企业、事业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②其参保所在地社保部门提供的此类人员的参保情况证明。
2.工商执照副本的提交方法
(1)工商执照上的法人原则上须是适龄儿童的父亲或母亲;(2)若法人是适龄儿童的祖辈,该儿童必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3)若其父亲或母亲是某企业或实体的出资股东或合伙人,但在营业执照上没有名字,必须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工商信息单,工商信息单上必须有其父亲或母亲的姓名,证明其父亲或母亲是出资股东或合伙人。(4)营业执照的纳税证明可到税务局服务窗口出具。
(四)计生信息备案和核验
非深圳户籍(内地户籍)的儿童,需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计划生育备案和核验,计生部门不再出具纸质的《计划生育证明》。
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母亲为深圳户籍的,需到母亲户籍地办理计生信息审核和核验;
说明:父亲的户籍有三种情况:深圳、内地、港澳台外籍;无论哪种情况,都由母亲户籍地办理。
2.如果母亲为非深圳户籍的,到现居住地街道办计划部门进行计生信息备案和核验;
说明:母亲的户籍有两种情况:内地户籍、港澳台外籍;父亲的户籍有三种情况:深圳、内地、港澳台外籍;经过组合有5种情形:
①母亲(内地)父亲(内地);②母亲(内地)父亲(深圳);③母亲(内地)父亲(港澳台外籍);④母亲(港澳台外籍)父亲(内地);⑤母亲(港澳台外籍)父亲(深圳)。
3.母亲年龄已经超过49岁的,也可凭户籍所在地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居住地街道的计生部门进行计生信息的备案和核验。
4.若是单亲家庭,必须提供离异证或其他证件,证明为单亲家庭。离婚家庭,由法定监护方进行计生信息的备案和核验;其他原因的单亲家庭,单亲一方进行计生信息的备案和核验。
(五)非亲生父母抚养或监护的适龄儿童入学资料提供方法
属于孤儿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及收养人的相关资料;属于监护关系的,需提供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及监护人的相关资料。
八、温馨提醒
(一)请家长认真阅读本指南,提前备齐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齐或虚假的,学校将不予受理。不能按时上网申请学位或向学校递交资料的,学校不能保证提供学位。
(二)网上申请学位必须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性,以免影响就读资格的审核结果及学位安排。
(三)普通学校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按照《关于开展我市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深残联[2007]2号,见教育科网站“办事指南”栏目)要求办理。经评估,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凭评估结果及其它报名资料到所属学区学校报名;不具备的,凭户口本、出生证、医院证明、《残疾人证》和《接种免疫证》到深圳市元平特殊学校(深圳市布吉镇西环路138号,电话:89468816)报名。
(四)学校在办理新生入学手续时,需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请家长提前做好准备。
(五)盐田区特教班将于2016年9月正式开办,有就读需要的适龄残疾户籍儿童,可联系电话25228527进行咨询、报名。
九、相关部门咨询电话及地址
(一)盐田教育局
教育科25228527(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二)学校教务处
田心小学25358706 田东小学25214014
外语小学25369258 林园小学25369098
海涛小学25264177 东和分校25550273
盐港小学25202872 乐群小学25203884
中山纪念学校25288838 梅沙小学25060430
田东中学25558646 外语中学25259766
盐港中学25207672(代盐田实验学校)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三)区计生部门
盐田区人口计生局 25293562 盐田区行政文化中心509室
沙头角街道计生科 25550481 田心东路9号沙头角街道办101室
海山街道计生科 22320019 盐田区海景二路工青妇大楼1006室
盐田街道计生科 82632367 盐田东海四街2号1楼
梅沙街道计生科 25254563 大梅沙盐葵路88号一楼
中英街管理局社区建设办 25357047 中英街碧海路8号
(四)各街道租赁所
沙头角街道租赁办25557683 田心东路48号之1(2楼)(街道办对面)
海山街道租赁办25369911,25556123 盐田区海山路林场小区四栋3楼
盐田街道租赁办25203012 盐田东海四街2号1楼办证大厅
梅沙街道租赁办25060815 环梅路22号梅沙街道社区服务中心1楼
廉租房证件办 25365253 盐田区建工大厦11楼
(五)社保部门
深圳市社会保险业务咨询服务热线电话:96888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盐田管理处地址:盐田区海景二路工青妇大楼14楼
(六)工商部门
深圳市工商局盐田分局:25251177 深圳市盐田区海景二路1013号
(七)税务部门
盐田区国家税务局 25289922 海山路6号国税大楼
盐田区地方税务局 25289360 海山路8号地税大厦
十、招生工作流程
(一)家长了解所属学区、招生办法及积分办法
了解所属学区及生源类型方法:①查看本指南中“具体招生办法”、“了解居住地所属学区”及“积分入学办法”项;②查询盐田教育局教育科网站。
(二)网上申请学位
1.盐田外国语学校Ⅱ类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是4月5日至7日下午5点,之后,此类报名通道将关闭。4月8日上午12点左右,盐田教育局教育科网站将公布盐田外国语学校Ⅱ类生源的积分排位情况,积分不够的,务必于4月14日下午5点前改报学区学校,否则将影响录取。
2.盐田外语学校I类、III类、田东中学和盐田实验学校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是4月5日至14日下午5点。教育局将于4月13日和14日下午3:00左右,在教育局教育科网站上通报当天各学校各志愿的报名人数及积分情况。
注意:盐田区初一网上报名3月30日开通试报名功能,4月5日上午9点正式开通,之前家长试填的信息将被清空。
3.请登陆盐田教育局教育科网站:http://ytjjk.sz.edu.cn/。点击左侧“办事服务通道”下的“初一学位申请”,进入报名页面,凭孩子身份证号进入,填写相关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打印《盐田区2016年秋季初一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请端口将于4月14日下午5点关闭。
(三)学校初审申请资料 4月18日至22日
家长携《盐田区2016年秋季初一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入学资料原件,到所属学区初中初核资料(因盐田实验学校2016年9月才正式开办,申请盐田实验学校的请到盐港中学核验资料)。入学资料齐全的,学校初审人员在两份《申请表》上签字盖章,一份给家长,一份学校留存,并出具《盐田区2016年初一学位申请初步受理回执》;学校初审不合格的,学校在《申请表》上标明原因,退回材料,不发《回执》。
温馨提醒:今年我区继续实行无纸化招生,家长无需上交入学资料复印件。
(四)学校公布初审预录取情况 4月26日至27日
4月26日,学校在公示栏公示预录取学生积分情况。
(五)就读及免费资格审核 4月28日至5月24日
学校将家长网上填报的信息分送公安、计生、租赁、工商和社保等部门审核,审核时间约为二十个工作日。凡经查实,提供虚假或过期材料的,深户适龄儿童不保证就近入学,非深户适龄儿童敬请回原户籍所在地就读。学校于5月25日将申请者的资料审核情况公布于学校大门公示栏内。
(六)复核审核结果 5月26日至6月17日
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家长需进一步核实网上信息填写正确与否,若网上信息填写错误,可在5月26日,提请学校对网上信息进行修改,学校将组织二次送审。
(七)公布录取名单 6月21日
家长到学校大门口公示栏,查看录取情况。
(八)新生注册 6月23日至30日
学校在此期间,自行安排新生注册时间。家长可通过学校门口公示栏及学校咨询电话等了解注册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