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上申请时间:4月28日—5月9日
■ 提交申请材料:5月12日—5月14日
■ 公布新生名单:7月6日
一、招生对象
在罗湖区合法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现就读小学六年级的深圳户籍学生。
2. 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 在罗湖就读小学六年级,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罗湖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二、申请条件及需交验的证明材料
(验原件,不用交复印件 )
重要提醒:
家长务必提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或完善计生信息,招生系统将直接与计生管理系统联网比对,根据申请儿童父母的计生状况计算积分。
(一)深圳户籍儿童
1. 儿童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
2. 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3. 父母的计划生育信息记录。
4. 其他材料 :非本区小学毕业生提供《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或在读证明)及《验证通知》。
(二)非深户籍儿童
根据《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3 号)规定:
1. 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 儿童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港澳籍儿童还需核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证明。
3. 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登记备案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4. 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记录。
连续满 1 年的计算,以申请学位时为基点向前倒算,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5. 父母的计划生育信息记录。
6. 其他材料:非本区小学毕业生提供《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或在读证明)及《验证通知》。
(三)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属于享受政府特殊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现役军人子女享受军人子女入学优惠待遇。申请小学和初中学位的现役军人子女,请家长带上户口本、军人有效身份证件、居住证明等资料到深圳警备区政治工作处登记备案。联系电话:22389035。
(四)台湾籍儿童
1. 区教育局出具的《台湾学生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表》(凭《台胞证》到教育局教育一科办理》。
2. 申请学生及其父母或委托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 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登记备案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五)住房及有关证明材料的要求及说明
1. 已办理房改手续的住房、购买的保障性住房、特区原居民手续齐全的(属于原住居民祖屋的,由辖区社区工作站开具相应证明)自有住房可视为住宅类商品房。
2. 申请学位的房产,父母或监护人必须拥有≥51%的产权。
3. 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商务公寓。分别提供下列材料及与房屋地址相符的《内地居民采集表》,按特殊房产处理,不予积分。①军产房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出具的购房证明(附付款凭证);②集资房出具购房合同和交款收据;③自建房提供“二证一书”或股份公司(或社区工作站)出具的住房证明材料;④商务公寓提供住房产权证明及在本市没有其他住宅类房产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即无房证明)。
4. 祖辈房(祖父母、外祖父母)。适龄儿童及父母须和祖辈在同一个户口本,同时提供显示父母(或监护人)在本市没有住宅类房产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及与居住地址相符的《内地居民采集表》。
5. 单位职工(集体)宿舍。父母应为该单位正式员工,住房属所在单位所有。申请人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父母(或监护人)与所在单位的工作关系证明和显示父母(或监护人)在本市没有住宅类房产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及与居住地址相符的《内地居民采集表》,按租房(蓝本)处理。不予积分。
6. 2018年4月30日前未入伙的住房,购房合同不能作为学位申请依据,申请者应先在现住址地段学校申请,住址变动后再申请转学插班;8月31日前能入伙的,由学校视学位情况决定是否接受申请。
7.《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租赁用途必须为“住宅”或“商住两用”。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 政府公租房和《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均为有效的租房凭证。同时提供显示父母(或监护人)在本市没有住宅类房产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和与居住地址相符的《内地居民采集表》。
8. 租住城中村、村民房、自建房、军产房和其他特殊房产,无法办理正式《房屋租赁凭证》(红色封面)的,应到租赁管理部门开具《房屋租赁信息》(蓝色封面)证明。不予积分。
9. 计算租房起始时间以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签署(备案)日期或《房屋租赁信息》发证日期为准,截止至2018年4月30日满一年。同一地段前后连续租赁合同可合并计算租住时间,租住时间原则上应跨越2018年9月30日。在同一套出租房内有多户居住者,地段学校只接受其中一户的学位申请。
10. 《内地居民采集表》由社区工作站出具;《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可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管理部查询打印(地址:罗湖区爱国路3046号惠名大厦)。
三、学位安排原则和办法
(一)按学区地段免试就近入学。单校划片学校按各校划定的地段范围招生;多校划片的大学区按大学区范围招生。民办学校招生范围为罗湖区居住生源。
(二)符合条件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按类别/积分高低安排学位。
(三)个别区域实行大学区和共享学区招生。
大学区:罗湖高级中学初中部、罗湖高级中学滨河初中部实行大学区招生。
共享学区:罗湖高级中学初中部、红桂中学、教科院附属学校(初中)为共享学区(共享范围及申请办法见“申请时间和办法”)。
(四)采取“类别+积分,类别优先,后取积分”招生方法,按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录取。先按申请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和住房性质划分学位申请类别,再按申请儿童(或监护人)的户籍、居住、社会保险时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计生等状况计算积分及加分。录取时,视全区学位总数划定最低入学控制类别/积分线,按照申请儿童的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由招生系统自动录取。同类别如果不能全部录取,则按积分从高到低录满为止。积分只在同一类别的申请人之间比较,不同申请类别不比较积分。学位申请分类和积分办法如下:
1. 分类方法 :申请系统根据申请人填报的户籍、住房性质等情况自动给出申请类别,共分A、B、C、D、E、F六类。学校根据申请人提交的学位申请材料和有关部门的审核结果,确认学位申请类别。
2. 积分方法:先按不同的类别给予基础分,然后根据申请人的户籍、居住、社保、计生等情况计算积分和加分。家长网上填报入学申请信息后,申请系统根据申请儿童及监护人填报的相关申请信息,自动给出该申请儿童的初始积分。学校根据申请人提交的学位申请材料和有关部门的审核结果,确认该申请儿童的类别/积分。
(1)深圳户籍学生:①父母的学区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的按《房产证》发证日期,每满1个月积3分。特殊房产不积分。②租房的按《房屋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时间,每满一个月积2分。租住商务公寓或特殊房产,提供《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不积分。
(2)非深圳户籍儿童:按申请儿童父母(监护人)连续缴交社保(养老+医疗)时间,每满一个月积1分。积分按二项同时参保时间计算(补交不计),如果参保时间不一致,则按参保时间较短险种计算。只有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不符合申请条件。
(3)加分项目:①独生子女加60分;二孩加40分;政策外出生但已接受处理加10分。②非深圳户籍儿童父母为深圳户籍或双方有居住证(或一方为深户、一方有居住证)加20分。③实行大学区招生的地段,申请原地段学校的A、B类加30分;C、D类加10分。
学位申请分类及积分表
说明:
1. “住宅类商品房”系指房产用途为“住宅”或“商住两用”。
2. “原居民祖屋”如果没有合法产权证明的应由股份公司证明儿童父母(或监护人)为原居民并拥有产权。
3. 居住在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非住宅用途公寓,能证明房产确属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所有并实际居住的,按特殊房产处理。
4. 港澳籍适龄儿童,父母为深圳户籍的定为“港澳籍I类”,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的定为“港澳籍II类”,父母为深圳以外内地户籍的定为“港澳籍III类”。
3.学位安排方法
国有民办学校按招生简章和核定招生计划,采取“积分+面谈”方法提前录取;公办学校视全区学位总数划定最低入学控制类别/积分线,根据申请儿童的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由招生系统自动录取。提前批没有录取的,投档至第一志愿排队录取,第一志愿没有录取的,投档至第二志愿录取,第二志愿没有录取的,由此类推。如果申请儿童的所有志愿都没有录取,签署了服从调剂安排承诺的,将根据学位余量按类别/积分顺序分流调剂。不服从调剂安排的,教育局不再安排学位。民办学校录取完招生系统符合条件的学生,还有学位的,由各学校自主招生。
适龄儿童录取到民办学校就读,符合条件的政府按小学不超过每人每年7000元,初中不超过每人每年9000元的标准给予学位补贴,就读学校学费高于补贴标准的,由家长补齐差额。
(五)实行学区住房学位申请限制。
为了科学、公平、合理地配置教育资源,全区所有初中实行学区住房学位申请锁定,一套住房一个学年内只允许一户家庭申请学位。部分学位特别紧张的学校实行学区住房学制内锁定,即初中三年不可重复申请学位(相同父母或监护人不受影响)。
1. 家长在网上报名系统录入住房信息时,只需在系统内设定的住房信息中选取,不用自己录入地址,家长选择该套住房并申请成功,该住房即被锁定。另外不同父母的儿童再以该套住房申请时,电脑报名系统将拒绝申请。一套住房被锁定后,实行学区住房学制内锁定的学校小学六年、初中三年后才解除锁定状态(住房是否被锁定可在“罗湖教育应用网”—“学位申请” 查询),其他学校一律在次年三月解锁。
2. 下列学校实行学区住房学制内锁定。
深圳中学初中部、第二实验学校初中部、翠园中学初中部、翠园中学东晓校区、罗湖外语学校初中部、桂园中学、罗湖外语学校初中实验部、松泉中学、笋岗中学、文锦中学、布心中学、东湖中学共12所中学实行学区住房学制内锁定,学位锁定三年。
3. 实行学区住房学制内锁定的学校,招生系统将进行自动记录和核对。对申请年限间隔不到,申请人的住房已被锁定(即以该住房申请入读的学生仍然在读),非深户籍申请人不能再申请公办学位,深圳户籍申请人可申请备选分流学校。分流学校在网上申请时会自动提示。
4. 为避免假租赁或出租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学位被锁定而引起矛盾和纠纷,实行学区住房学制内锁定的学校,在其地段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申请学位,应由出租人(业主)签署《申请学位业主知情书》交申请学校(可在“罗湖教育应用网”—“学位申请”下载)。
四、申请时间和办法
(一)网上申请。4月28日—5月9日,家长(学生)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学位申请”栏目, 按指引进入 “罗湖区2018年初一学位网上预申请系统”报名。
重要提示:
1. 填报志愿。分三批:①提前批。可填报1个国有民办学校志愿;②第一批。填报公办地段学校志愿(单校划片填1个,大学区和共享学区按提示填若干个);③第二批。民办学校志愿1个。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必须加填1个民办学校志愿。没有填满志愿和重复志愿的将不能保存。
2. 大学区和共享学区。
(1)大学区:申请儿童可填报学区内2个公办学校志愿(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必须加填1个民办学校志愿,没有填满志愿和重复志愿的将不能保存)。
(2)共享学区:罗湖高级中学初中部、红桂中学、教科院附属学校(初中)为共享学区。笋岗中学、松泉中学、罗外初中实验部、文锦中学等学校地段非深户籍申请学生除填报本学区地段学校志愿外,必须加填上述三个共享学区志愿(选填二个,也可直接申请该校)。
3. 因个别中学学位特别紧张,地段内生源集中,需实行提前分流。请地段内学生(家长)认真阅读如下说明,并根据自己的条件,按说明要求到相应学校申请学位,不按说明到指定学校申请的,将视为无效申请。
(1)深圳中学初中部是市属学校,该校的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下达。只受理地段内A、B类小学毕业生申请学位,地段内C、D、E、F 类小学毕业生,请申请东湖中学学位。
(2)市第二实验学校初中部是市属学校,该校的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下达。只受理地段内A、B、C、D类小学毕业生申请学位, E 、F类分流到罗湖高级中学初中部(原罗湖中学)申请。
(3)区属学校:①翠园中学初中部(怡景校区)只受理地段内A、B、C类小学毕业生申请学位,地段其他类别小学毕业生请申请文锦中学学位。 ②罗湖外语学校初中部只受理地段内A、B类小学毕业生申请学位,地段内其他类别小学毕业生请申请罗湖外语学校初中实验部学位。③翠园中学东晓校区只受理地段内A、B、C、D类小学毕业生申请学位,地段内其他类别小学毕业生请申请教科院附属学校初中部学位。④桂园中学只受理地段内A、B、C、D类小学毕业生申请学位,地段内其他类别小学毕业生请申请红桂中学学位。
4. 系统已导入每个学校地段内的所有住房信息,申请人点选住址(包括小区、楼名、房号)即可,无需输入住址信息。非地段住房学位申请系统将拒绝申请,一套住房只允许一个住户申请学位。
5. 区外小学毕业生申请我区初一学位
在本市外区小学及本市以外小学就读,符合我区申请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家长(监护人)现在罗湖居住的,5月5日(周六)持户籍证明及罗湖的住房(居住)证明和《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在读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注明全国学籍号,所在区/县教育局教育科盖章),到罗湖区报名站(凤凰路凤凰街41号螺岭外国语实验学校二部)核实申请资格,领取《验证通知》后,再上网填报申请信息(上述学生只有到罗湖区报名站核准后,才具有申请我区初一学位的资格)。
(二)学校验证。5 月12日—14日,家长根据适龄儿童的户籍情况按《申请条件及需交验的证明材料》要求,备齐学位申请的有关证明原件(不用带复印件),到网上预报的第一志愿地段公办学校验核申请材料。所有材料只需交验原件(学校验核后扫描上传至招生系统供有关部门审核),初审合格的领取学位申请回执。
注:
①大学区、共享学区和填报了提前批国有民办学校志愿的申请儿童到第一志愿公办学校验证。
②已在网上申请,申请材料初审不合格的,可于5月16日向学校补交材料,超过时间学校不再受理。
(三)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招生系统与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申请信息比对验核。验核完成后,申请人可进入招生系统查看比对验核结果。
(四)学位安排。
1. 第一阶段(6月25日前):提前批录取(6月25日前)。国有民办学校按招生简章和核定招生计划,采取“积分+面谈”方法提前录取。被录取学生视为放弃公办学校学位申请。
2. 第二阶段(6月29日前):①第1批录取。招生系统根据各公办学校招生计划,按“类别/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申请儿童的申请类别和积分,电脑排位录取。填报了国有民办学校志愿,没有被录取的,同时进入第1批志愿进行电脑排位。②第2批录取。符合条件但未被公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由招生系统按家长填报的志愿录取到民办学校。
3. 第三阶段(7月上旬开始):民办学校自主招生。民办学校如果录取完招生系统符合条件的学生,还有学位的,由各民办学校自主招生。
(五)公布名单。7月6日,可到申请学校查询学位申请结果,已录取的凭申请回执到学校领取《新生报到通知书》;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的由各学校在招生结束后公布录取名单。
(六)新生报到。具体时间以学校的《新生报到通知书》为准。
五、温馨提示
(一)申请人填报的入学申请信息(材料)经审核为完整、真实、有效的,视为有效申请。
(二)计算租住时间以《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备案(登记)日期为起始时间,截止2018年4月30日满一年。同一地段前后连续租赁合同可合并计算租住时间,租住时间原则上应跨越2018年9月30日。在同一套出租房内有多户居住者,地段学校只接受其中一户申请学位。
(三)已在各类学校(包括民办学校)就读初中一年级的学生,不能参加本次初一学位申请。
(四)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将不提供学位或不保证就近入学:①跨地段申请学校的;②不按规定时间申请学位的;③申请学位时提供虚假信息和证明的;④学位申请开始后购、租房或迁户口的。
(五)国有民办和其他民办学校,面向全区与公办学校统一招生平台,同步招生,有意愿报读的适龄儿童可直接在网上预申请(学校地址及联系电话请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学位申请”查询)。
(六)凡属今年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深圳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可到地段中学申请随班就读。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深圳户籍盲、聋哑、智障等小学毕业生,凭户口本、儿童出生证、医院证明到深圳市元平特殊学校申请学位(地址:布吉西环路,值班电话:89468111)。
(七)学校和家长如对残疾儿童(深圳户籍)能否正常随班就读有不同看法,可到元平特殊学校进行评估,出具《深圳市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评估鉴定表》,按评估意见执行。
(八)新生报到时,学校要收取《罗湖区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家长可登陆罗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cyz.szepi.net/check/)自主查验及打印证明,如未按时完成接种的,请带小孩到居住地或学校附近的社康中心补种疫苗,家长也可到接种门诊打印查验证明。
(九)在实行学区住房学制内锁定学校地段内租房居住的租户,申请学位须提交业主签名的《申请学位业主知情书》。(可在“罗湖教育应用网”—“学位申请”下载)。
(十)申请公办学校学位不收取任何费用,家长务必亲自前往有关部门和学校办理小孩的入学证明材料及学位申请手续,不要随便相信和委托别人代办,以免上当受骗。
(十一)家长可关注“罗湖教育”微信公众号,了解招生政策、咨询招生问题、查询申请状态。
罗湖区2018年初一招生日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