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3学年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插班需提交哪些资料

 
一、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学位申请材料

1.适龄儿童的深圳户籍户口本和身份证;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的购房房产证(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份额须≥51%)或租房合同(同一住宅的租赁合同只限一户家庭申请学位所用)或其他类住房(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等材料。

二、暂住户籍适龄儿童学位申请材料

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居住证;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的购房房产证(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份额须≥51%)或租房合同(同一住宅的租赁合同只限一户家庭申请学位所用)或其他类住房(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等材料。

4.社保或营业执照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社保清单或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工商信息单(注:社保和营业执照二种选一)。

5.适龄儿童父母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6.适龄儿童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