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区:宝安区
学校性质:公办
餐食情况:其他
邮编:518101
学校类别:小学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宝安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5-27863094
联系电话:0755-27863094
深圳市宝安区安乐小学创建于1951年,是全国国际象棋特色学校、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广东省巾帼文明岗、宝安区优质化学校。近年来,学校还通过了深圳市“一级学校、绿色学校、书香校园、无烟学校”和宝安区“首批优质化学校、教师家长培训双优学校、幸福教工之家、科技特色学校、体育特色学校、平安文明学校”等评估。
学校坐落于宝安区行政中心,占地面积1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3674平方米,现有办学规模39个教学班,在校学生1911人,专任教师115人,其中高级教师6人,宝安区区级名师3人,宝安区骨干教师46人。
在全体教职工共同努力下,学校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办学水平不断提升,各级各类评比屡创佳绩。学校还被评为广东省“跆拳道传统(特色)项目学校”,深圳市“办学效益奖、教育先进单位”、三八红旗集体和宝安区“教书育人先进单位、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艺术教育优秀表演单位、家庭教育先进单位、科普先进集体”;宝安区第一所市级“中小学生科普教育基地”。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深圳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1.资助申请条件:符合特困生资助的条件。
2.资助申请流程:
(1)特困生注册时,由家长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减免学费和资助校服费),提供本人深圳户口本、身份证以及深圳市民政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或学生残疾证;
(2)学校将材料上报区教育局资助中心汇总,再送区民政局审核,审核后将资助金核拨给申请学校,由学校下发资助金给学生家长。
3.资助所需材料:
(1)《中小学特困生资助用表》;
(2)深圳户口本、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3)深圳市民政部门核发的《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残疾学生提交《残疾证》。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7862515。
5.评优奖励办法:获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进步奖的学生须民主推荐、班级投票选出;对评选的学生由班主任审议、德育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