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区:福田区
学校性质:公办
餐食情况:其他
邮编:518000
学校类别:小学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深圳市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5-83276625
联系电话:0755-83276625
福田区百花小学创办于1991年,现有2个校区49个教学班级、学生2300多名、教职工130多名。2021年9月开始,学校把南校区专门建成适合一、二年级学生学习、生活的低段学区,率先开启了两校区分学段办学的创新模式。
长期以来,学校努力践行“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办学理念,为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致力于培养具备“健美身、科技脑、人文心、中华情”的新时代人才。通过实施“全面发展、自主发展和个性发展”的教育策略来推进学校跨越式发展。学校先后被评为深圳市“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德育先进单位”“艺术教育先进单位”“书香校园”“依法治校示范校”“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先进校”和“少先队红旗大队”,广东省“一级学校”“基础教育德育工作重点实验学校”“家长示范学校”“书香校园”和“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科技教育师训基地”“第二届全国小学生最具影响力十佳社团与最具影响力公益社团” “新时代好少年”主題教育读书活动“我为祖国点赞”先进集体等称号。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学生申请、班主任签字 、学校资助领导小组评审、校长签字后,名单录入全国资助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系统完成二次审核,校内公示,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审批,报备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拨款,由学校发给学生家长。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交其中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