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中学(集团)外国语学校

基本情况

所在区:宝安区

学校性质:公办

餐食情况:配餐

邮编:518101

学校类别: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宝安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5-29969339

联系电话:0755-29962928

  深圳市宝安中学(集团)外国语学校隶属于深圳市宝安中学(集团),开办于2015年8月,是宝安区第一所公办九年制外国语学校,占地面积38527平方米,建筑面积38376平方米。学校以创建“服务国际化城区发展的创新型示范性外国语学校”为办学愿景,以“和谐发展、学会生存,做最好的自己”为办学理念,以“个性化+国际化教育”为办学特色,以培养“会做人、会做事、会生活的国际小公民”为育人目标。同时通过“顺学而教”的教学主张、“顺教而研”的教研策略、“顺势而为”的管理风格,营造充满国际味、人情味、文化味、生活味的校园文化。

  学校广受社会赞誉,获《人民教育》杂志、《中国教师报》、《人民教育》等核心报刊多次专题报道;并被评为“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示范学校”、“深圳市教育教学先进单位”、“深圳市宝安区2021年初中教学工作卓越奖”、“深圳市2020年小学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优秀组织单位”、“中华诗教深圳示范区建设项目试点学校”、“宝安区初中教学先进单位” 、“宝安区第一批教育国际化特色学校”等荣誉。

收费情况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

  1、资助申请条件:

  (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

  (1)家长填写国家资助申请表,上交申请资料

  (2)学校审核资料

  (3)上报教育局审批

  (4)发放资助款

  3、资助申请材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

  (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7755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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