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区:坪山区
学校性质:公办
餐食情况:配餐
邮编:518118
学校类别: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坪山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5-28344505
联系电话:0755-84629962
坪山区碧岭实验学校地处深圳市坪山区马峦山北麓的碧岭社区,前身为碧岭小学,创办于1968年,学校于2023年9月改扩建为九年一贯制学校,并更名为碧岭实验学校。学校建成后总建筑面积为68848.26m2,其中新建建筑面积为61119.65m2,保留建筑7728.61㎡。
学校改扩建后班额将达到60个,其中初中24个班,小学36个班,在校生2820名。学校先后获评“全国和谐校园先进单位”、“广东省绿色学校”、“广东省安全教育基地学校”、“广东省校本研修示范校”、“深圳市阳光体育活动先进学校”、“深圳市德育示范学校”、“深圳市书香校园”、“深圳市广播体操标兵(传统)学校”、“深圳市园林式、花园式单位”。
学校固本守正、求索出新,努力成为一所师生自主学习的、可持续发展的、充满活力的学习型组织。学校坚持探索“生动教育”,构建“生动课堂”。实施“岭秀工程”,构建班主任共同体、青年教师共同体、碧岭风采秀平台,微光论坛,发挥不同层级教师优势,以平台助力教师专业成长。学校已初步形成“岭秀”课程体系,设有“岭心”“岭言”“岭思”“岭艺”“岭创”“岭健”课程,多元的特色校本课程让学生个性特长得以发展。
面向未来,碧岭实验学校将与时俱进,依托坪山崛起的时代机遇,扎扎实实地向前迈进。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资助申请项目 |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
资助申请条件 | 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
资助申请流程 | 1.资助工作开始时,家长到校填写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初审后,将材料上报区教育局审核; 3.教育局下拨资金至学校账户,学校再走银行拨付到学生或监护人账户。 |
资助所需材料 |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 3.监护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4.(1)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2)学生本人的残疾证;(3)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4)特困供养的材料;(5)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6)特困职工证;(7)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8)困境儿童相关材料;(9)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
资助表格下载 | 暂无表格 |
资助联系方式 | 参见学校联系电话。 |
评优奖励办法 | 暂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