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宝龙学校

基本情况

所在区:宝安区

学校性质:民办

餐食情况:堂食

邮编:518133

学校类别: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宝安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5-29631998

联系电话:0755-29631998

       学校创办于1994年,位于宝安区33区,背依宝安生态公园,环境优美,空气清新,交通便利。学校隶属于智博威教育集团,集团旗下有6所中小学校、3所幼儿园,分别位于中山西区、南区、广东珠海、河源龙川、深圳宝安、深圳龙华等地。共有师生19800多名。学校现有教学楼2栋、教师宿舍楼1栋,学校占地面积约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3765平方米。现有教学班61个,在校生2805人,其中,小学40个班,初中21个班。教职工177人。

       学校于2010年成立党支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端正办学思想,深化教育改革,更新教育观念,依法治校,以德治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办学质量效益稳步提高,先后荣获宝安区民办学校规范化学校、广东省标准化学校、宝安区毒品预防宣传教育示范学校、宝安区文明校园、宝安区生活垃圾示范学校、宝安区中小学依法治校达标校等称号。

收费情况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根据《关于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问题的通知》(深发改【2009】2137号),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免收书杂费和借读费。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一、资助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是现就读我校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有以下情形的学生

  1、孤儿

  2、城乡低保家庭的学生

  3、持《特困职工证》家庭的学生

  4、建档立卡家庭学生

  5、农村特困供养家庭学生

  6、残疾学生

  7、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的子女

  二、资助申请流程

  1、由家长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提供所需材料;2、经学校初审后上报区教育局资助中心汇总;3、审核通过后资助金下拨到学校,由学校下发资助金给学生家长。

  三、资助所需材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非广东省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等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学校组织认定材料(对照具体申请项目以及实际情况,交其中一种)。

  四、资助联系电话

  0755-2963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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