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创新实验学校

基本情况

所在区:龙华区

学校性质:公办

餐食情况:配餐

邮编:518109

学校类别: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龙华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5-29838630

联系电话:0755-29838630

  深圳市龙华区创新实验学校创建于2019年,是龙华区教育局下属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学校办学总规模为60个教学班,其中初中24个教学班,小学36个教学班。校园环境披绿拥翠,鸟啼成韵,宁静优雅,十分适宜学生的学习、成长。

  在人工智能时代来临的今天,中国需要面向信息化、智能化的教育,需要德才兼备的创新型人才,龙华区创新实验学校积极抓住这一机遇,开始了创新型教育的新征程。推创出新,实事验理,龙华区创新实验学校将打造一所适合创新人才成长的创新型未来学校。通过改革创新,探索提高教育质量的新路径,努力成为一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先行示范学校。

  创新特色

  龙华区创新实验学校将实施积极教育,以学科素养课程、学习素养课程和创新素养课程为抓手,打造课程改革特色,以创新引领学生发展,以实验实践奠基学生学养。以“学养课堂、素养课程、学本治理”为主题全面深化课程改革,以学生学会个性化自主学习为本、以学习素养课程为本。同时构建以自主、高效、创新为主要特征的“高·新”教育,实现对传统学校教育的超越性创新,全面实现教育质量达到适应社会和人的不同发展需求的高水平状态。

  “学养课堂”的实现,将有效立足于课堂教学模式的创新。龙华区创新实验学校将从小学二年级开始实行“选课走班制”,鼓励学生自主选择课程学习。同时语文和科学实行“分组教学”,数学和英语实行“分层教学”,音乐、美术和体育实行“分类教学”,旨在让课堂教学像活动一样深受学生喜爱,且满足学生多元发展和个性发展需要。

  学校十分重视教育教学方式的创新型变革,创新式采用导师式“双班主任”工作机制,每班配两名班主任,统管教学与管理工作,以最大限度予以每个孩子足够的关注度,为学生有效营造宽松、自由、平等、健康、向上的学习成长环境。采用“双师授课”制,每节课除主讲教师之外,配一名助教协助管理,有效提升学生课堂学习效率。

  创新教师

  本着追求卓越,高端办学的宗旨,龙华区创新实验学校教师队伍由国内外知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新生力量、经验丰富的学科骨干教师组成。在一名优秀好校长的带领下,现有特级教师1名,高级教师5名。成立以来,创新实验学校借助区位优势、品牌优势、发展系列优势,吸引了一大批来自双一流高校优秀毕业生的加盟,其中包括来自北京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等高校优秀毕业生。针对教师专业发展和培训,学校特开展“创新型教师高级研修班”系列培训项目,重点培养教师自身的创新能力和学习能力,突破思维边界,上山下海,探寻教育的本质与真谛。

  创新活动

  龙华区创新实验学校自9月开学以来已举办了一系列特色活动:一年级小朋友们身穿自制环保服饰进校园,提升环保意识;展开“创意姓名帽”寻找小伙伴活动,打造特色开学主题展示;举办语创未来——“拼音大闯关”,数创未来——“数科节”,艺创未来——“吟诵专题汇演”,动创未来——“趣味体育比赛”等学科专题活动。学校始终坚持打造以提高学生学养为本的课堂,以创造、创作、创编、创设、创意等实践活动培育学生创新思维。通过“改革创新”探索“提高质量”的新路径、新策略和新制度,落实“育人为本”,促进人的现代化。努力建设一所质量高、声誉好、适合创新人才成长的九年一贯制创新型学校。

收费情况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学生申请、班主任签字 、学校资助领导小组评审、校长签字后,名单录入全国资助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系统完成二次审核,校内公示,主管局审批,报备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拨款,由学校发给学生家长。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交其中一种。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9838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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