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区:罗湖区
学校性质:公办
餐食情况:堂食
邮编:518003
学校类别:普通高中,高级中学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自主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罗湖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5-25016802
联系电话:0755-25016805
深圳市翠园中学创建于1964年,原名“深圳市第二中学”,1985年定名为“深圳市翠园中学”并沿用至今。经过50年的发展,学校业已建设成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高中,广东省一级学校,发展成为一校三区(高中部、初中部和东晓校区)的旗舰学校,2017年即将成立翠园教育集团。
一、精品教育,誉满鹏城
2000年起连续17年荣获“深圳市年高考工作卓越奖”, 荣获深圳市首届“办学效益”奖和“人民满意的社会服务先进集体”,深圳市教育系统先进单位、深圳市高中教育先进单位、深圳市文明单位,广东省德育示范学校,广东省书香校园、广东省绿色学校,广东省研究性学习示范实施学校、广东省高中课程改革样本学校,深圳市数学创新实验培养基地,注册成立广东省第一个中学足球俱乐部,全国十佳校园文学示范校,深圳市现代学校制度先进校,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深圳市全民阅读示范单位。
二、管理精细,质量上乘
学校长期坚持科学管理、严格治校的原则,教育教学质量上乘,办学效益十分显著。
2017年一本人数首次突破四百大关,达411人,一本率65.13%,创新高。近年来,我校高考一本率节节攀升: 2013年为41.72%,2014年为46.56%,2015年为52.22%,2016年为62.6%,2017年为65.13%。从2000年起,连续17年荣获深圳市高考卓越奖。
三、注重过程,教学精准
多年来,翠园中学创造了学生'中进优出'的奇迹,学生'中进优出'的提升率保持在200%-300%之间,提升率全市第一,因此我校被深圳媒体誉为“批量生产高材生的梦工厂”。我校中考620分以上的学生近100%考进重点。翠园让每一位学生都能出类拔萃,在深圳教育的天空中,翠园学子像灿烂的星星一样闪闪发光。
案例1:2011届高三杨涵宇(教工子弟)同学中考入学成绩565分,高考599分,超出理科重点一本线(568分)31分,是'低进高出'的代表。
案例2:2013届高三卢锦仁同学中考入学成绩564分,高考611分,超出理科重点一本线(574分)37分,也是'低进高出'的代表。
案例3:2016届高三有67位同学高考超过重本线,而其中考成绩为我校正式录取线598分以下,说明翠园在重本一线的加工提升能力名列前茅。
四、精心培优,圆梦清北
翠园中学校风好,教风严,学风实;抓基础,促中间,提高端。各种教育教学举措针对并适合各层次学生的发展需求,既有利于大批中等学生的快速进步,更有利于尖子学生实现梦想。截至2016年7月,累计已有26人考入清华大学、北京大学。
姓 名 考入院校 姓 名 考入院校
区建辉 清华大学 吴 羽 清华大学
刘肇熙 清华大学 毛晨睿 清华大学
郑泽明 清华大学 林川杰 清华大学
郭嘉华 清华大学 钟 艺 北京大学
王 雅 清华大学 朴多倩 北京大学
孙 腾 清华大学 施雅晴 北京大学
李勇锋 清华大学 王玲玲 北京大学
张峻豪 清华大学 李 楠 北京大学
盛文龙 清华大学 郑淇木 北京大学
孟 梓 清华大学 郭 策 清华大学
凌志威 清华大学
香港科大 詹 煌 北京大学
金远志 清华大学 廖华依 清华大学
肖乐南 清华大学 简逸轩 清华大学
五、竞赛引领,精英层现
翠园中学高度重视学科竞赛引领,大力促进有学科特长的学生向高端发展。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竞赛组织阵容强大,成绩显著。尤其是数学科组,不仅多年来教学成绩在高考中充分体现,誉满省市,而且数学竞赛成果斐然,累计26人次获各项比赛全国一等奖,3人入选国家奥赛冬令营,总成绩位居深圳市第二、广东省第四。
六、个性发展,人文底蕴
从2007年以来,我校先后培养了袁博、韩淑娴、罗婷元、李墨白、谢然、刘宇珊为代表的“青春文学少年作家群”。出版学生个人原创作品《大漠落日》、《带不走青山绿水》、《碑痕》、《不读论语枉少年》等30多部青春文学作品。
翠园中学吴明昱同学,是翠园中学青青翠园文学社社长,他喜欢名著,酷爱读书。荣获2014年央视举办的《我的一本课外书》阅读活动冠军,被评为“全国最会读书的好少年”。在深圳南书房作了《诗经-秦风》的讲座,他以书为邻,读书会友,带领大家“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2015年被评为深圳市唯一的书香校园的学生领军人物。2015年11月获得深圳市作文英雄亚军,出版专著《解码三国》。
翠园中学吴轩同学,是翠园中学文学社成员,作品曾获第六届国际(深圳)童话节故事、剧本两项铜奖,出版专著《成长记》、《梦梦瑞奇遇记》、《梦梦瑞外星记》。
翠园中学尊重学生个性,既注重学业指导,也注重特长培养,全面引领,文理并重。2010年,我校被授予“全国十佳校园文学示范校”称号,青青翠园文学社被评为 “全国十佳文学社”,2012年青青翠园文学社再次被评为“深圳市十佳文学社”、“全国十佳文学社”。
近年来,青青翠园文学社有3人获评深圳市“十佳校园文学少年”, 2人荣获“全国十佳小作者”称号,15人荣获“冰心文学奖”,袁博荣获深圳“青年文学奖”。
七、社团众多,活动精彩
翠园中学是学生成长、成才、成功的乐园!校园文化丰富多彩,学生社团蓬勃发展。自2008年以来,我校发展起来的41个社团百花齐放,极大地丰富了学生课余生活,学生们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得以充分发挥。其中航模社、戏剧社、魔术社、超自然现象研究社、多米诺骨牌社、动漫社、金融社 、街舞社 、K歌社、武术社、美式足球社等社团在深圳市学生社团中独领风骚,多次被深圳电视台、《南方都市报》、《深圳晚报》、《晶报》等媒体报道。
我校混声合唱团2009年作为深圳市唯一代表应邀赴维也纳金色大厅演出。2012年再赴维也参加国际青少年音乐节。舞蹈团于2010年赴欧美宣传第26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
2014年7月20日,翠园足球俱乐部在深圳市工商局、民政局注册成立,成为广东省正式注册的第一家中学足球俱乐部。翠园中学创建并运作广东省首家中学足球俱乐部,开创了通过中学俱乐部来发展校园足球运动的先河。2015年1月19日,翠园中学学生、翠园足球俱乐部球员段刘愚,以百万转会费加盟中超豪门山东鲁能,成为国内首个从中学足球俱乐部到国少队再到中超俱乐部的“学生球员”。
2015年5月份举行的中国高中男子校园足球联赛中,翠园中学足球队以东南赛区第一名的成绩,作为广东省唯一的高中队伍出征全国总决赛。
2015年7月26日,翠园中学足球队最终在决赛中以2∶0完胜劲旅人大附中队夺得2014-2015中国高中男子校园足球联赛总冠军。球队载誉归来时,市长许勤、副市长吴以环在市民中心接见了翠园足球小将们,许勤市长寄语小将们:“希望你们将来能进入国家队,为国争光。”2015年 9月9日, 以全国联赛总决赛冠军的身份,代表中国参加第43届亚洲中学生U18足球锦标赛。在8天的赛程里打了7场强对抗、高水平的比赛,半决赛中,激战100分钟,点球大战4:5惜败伊朗队,最后在争夺三四名的比赛中,负于泰国队获得殿军。
2016年 3月10,卫冕冠军深圳翠园中学足球队在“2015-2016中国高中男子校园足球联赛东南分区赛”中蝉联冠军。此次分区决赛在江苏常州举行,翠园中学足球队以4:0战胜浙江绿城桃花源学校足球队。赛后,翠园中学教练文武、3号运动员朱弘毅、22号守门员黄锐,分别获得最佳教练员、最佳运动员、最佳守门员称号。同日,我校队员朱弘毅、靳子阳、赵元、简天赐、黄俊烨入选2016年中国中学生国家队。
2016年7月,中国高中男子校园足球联赛总决赛在深圳举行,冠军争夺战中,翠园中学足球队在点球大战中惜败传统劲旅人大附中队,获得亚军。
翠园足球俱乐部首届四名毕业生(杨一帆、曾祥锋、姚俊尧、林钊)100%考入中国人民大学等重点院校;2016年6月,翠园中学足球队队员、高三(3)班金远志以高考高分被清华大学录取。2017年6月,朱凌锋被北京理工大学录取,李晨昊被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录取。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单独收取书杂费
●收费依据:
《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价联字[2002]37号),义务教育阶段的小学、初中学生除住宿生缴交的住宿费外,只缴书杂费(借读生含借读费);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中(含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学生除住宿生缴交的住宿费外,只缴学杂费(借读生含借读费)。不得再收取课本资料费、练习本费、证册费、实习实验费、军训费。
资助申请条件:
具有深圳市普通高中正式注册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并按国家规定学制正常修读的在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以下情形可优先受理资助:烈士以及其他优抚家庭等子女,孤儿、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原建档立卡家庭、特困职工家庭,困难归侨、驻守海岛及边防的军工等经济困难家庭,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学生家庭或本人遭遇不幸(如自然灾害、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学生在学校学习生活事实上存在困难等。
资助申请流程:
学期开学后,符合申请条件学生(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申请条件向本校提出资助申请,如实填写《深圳市普通高中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资助申请材料:
1、深圳市普通高中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
3、学生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④烈士及其他优抚家庭子女,困难归侨和驻防军工等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发生突发变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来自深圳市支援建设或对口帮扶地区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提供的其他类证明材料或费用单据;⑤由镇(街道办、乡)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等材料;⑥特困职工证;⑦学校组织认定材料。
资助联系方式:0755-25016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