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区:罗湖区
学校性质:公办
餐食情况:配餐
邮编:518000
学校类别:小学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罗湖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5-25418290
联系电话:0755-25418290
深圳市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位于罗湖区东门北路14号,学校占地面积15609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7560平方米,运动场面积4000多平方米。学校创办于1984年9月,原名翠竹小学,1985年学校被定为深圳市对外开放学校,1986年定为深圳市重点小学,1994年5月学校被评为首批“广东省一级学校”,2003年原翠竹小学与翠华小学合并成立新翠竹小学,2011年更名为“深圳市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2018年6月,成为罗湖区翠竹教育集团领航学校。现有两个校区,52个教学班,师生近3000人;其中教职工 172人,本科以上学历166 人(硕士28人),正高级职称1人,副高级职称15人,中级职称106人,特级教师2人,区级以上名师(学科带头人)20 人,省市区名师工作室 10个。
学校坚持“创造适合每一个学生的教育”的办学理念,倡导“和美生长”的教育理念,目标是办一所高品位、高品质、节节高的现代化品牌学校,彰显“翠竹.一直在生长”的发展态势,致力于让每个孩子的梦想花开。学校主张让教育适应学生,贯彻开放、多元、选择、体验的现代课程理念,构建起“梦想花开课程体系”。开展“五节”(读书节、校园文化艺术节、体育文化节、大创客节、双语文化节)、“四周”(特长展示周、教学开放周、学科兴趣周、毕业感恩周)活动,形成了校园文化、艺术教育和双语教学三大办学特色。
学校“双语教学实验”曾荣获广东省教育科研“黄华奖”。学校管弦乐团、合唱团、电子琴乐队、舞蹈队,创意油画工作室、装置艺术工作室、校园足球、羽毛球、三棋等数十个学生体艺社团深受学生喜爱。管弦乐团、儿童歌舞剧团、合唱团等多个学生艺术社团足迹遍及北京、台湾、香港、澳大利亚、法国、德国、西班牙及加拿大等国家和地区。学生的美术作品分别在深圳市民中心、香港文化中心、深圳少年宫、深圳美术馆等地多次展出。学校注重学生身心和谐健康,成立了深圳市首个“阳光心理校园志愿服务U站”。
学校先后被评为“深圳市教育系统先进单位”、“深圳市办学效益好学校”、“深圳市智慧校园示范校”、“深圳市科研基地示范校”、“广东省德育示范校”、“广东省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单位”、“广东省首批艺术特色学校”、“广东省校本研修示范学校”、“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少先队红旗大队”、“国家级健康促进学校(金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国可持续发展示范学校”、“全国生态文明教育特色学校”“全国德育实验学校”、“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单位”、“全国少先队先进集体”。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
一、资助申请条件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申请条件:
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二、资助申请流程
需要申请资助的学生家长填写《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并提交规定相关材料,经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将资助学生名单录入全国资助系统,上报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资助资金到达学校后及时发放至监护人银行账号并将银行回单上传教育局相关部门留存。
三、资助申请材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
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对照具体申请项目以及实际情况,交其中一种。
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四、资助联系方式
0755-25414883
五、评优奖励办法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