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深圳学校

基本情况

所在区:坪山区

学校性质:公办

餐食情况:堂食

邮编:518118

学校类别:普通高中,高级中学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自主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深圳市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5)24136988

联系电话:(0755)24136988

  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深圳学校是—所主动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教育发展,积极助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战略的新兴学校。是一所环境优美,设施精良的学校。借助南方独有的气候优势,辅以东北师大附中特有的校园文化,营造舒心惬意且学术气息浓厚的育人环境。是—所承继历史,弘扬文化的学校。东北师大附中七十年的辉煌历史铸就了她的金字招牌,遍布海内外的优秀校友是对附中办学的最好见证。平均每年60人的北大清华录取人数,近90人的国外世界前五十名校的升学人数,是附中实力的真实体现。'志存高远,学求博深'是这所学校学生的座右铭。'为学生一生奠基,对民族未来负责'是这所学校的办学宗旨。这是一所勤奋务实,目标高远的学校。东北师大附中派遣一个团结勤奋的管理团队,扎根深圳基础教育,助力学校实现'扎根中国大地,建设世界—流中学'的宏伟目标。

收费情况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深圳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深价联字[2002]37号文),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中(含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学生除住宿生缴交的住宿费外,只缴学杂费(借读生含借读费)。

  一、资助申请条件:

  具有深圳市普通高中正式注册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并按国家规定学制正常修读的在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以下情形可优先受理资助:烈士以及其他优抚家庭等子女,孤儿、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原建档立卡家庭、特困职工家庭,困难归侨、驻守海岛及边防的军工等经济困难家庭,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学生家庭或本人遭遇不幸(如自然灾害、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学生在学校学习生活事实上存在困难等。

  二、资助申请材料:

  1、《深圳市普通高中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

  3、学生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4、以下情况交其中一样即可: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④烈士及其他优抚家庭子女,困难归侨和驻防军工等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发生突发变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来自深圳市支援建设或对口帮扶地区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提供的其他类证明材料或费用单据;⑤由镇(街道办、乡)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等材料;⑥特困职工证;⑦学校组织认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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