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区:龙华区
学校性质:公办
餐食情况:配餐
邮编:518000
学校类别: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龙华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5-23491084
联系电话:0755-23491084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实验学校是政府全额投资的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学校创办于2009年6月。学校占地面积36606.6㎡,建筑面积25223㎡,办学规模为小学部、中学部共计54个班,在校学生2500余人。学校师资优良,现有教职工186人,其中研究生学历教师42名,副高级教师17名,市级以上名师团队12人,龙华区名师2人,近两年引进国内外高校优秀毕业生27人。
学校办学理念先进,办学目标明确。全体师生自觉践行“以人为本,健康发展”的办学理念,遵循“诚、勤、弘、毅”的校训,向“特色教育,和谐校园”的办学目标不断迈进。
学校对于学生的发展目标是培养具有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和弘扬现代人文精神兼具国际视野的现代公民;对于教师的发展目标是打造一支“高素养、高水平、高学力”的教师队伍;学校的特色发展目标是打造“艺术、体育、书香、课程创建”等多方面特色。在打造特色过程中,学校尤其重视书香熏陶、三美伴读、科学创客、阳光体育、麒麟演绎等项目,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学校特色项目打造、发展态势良好,学校发展充满生机。近年来,学校取得许多荣誉。学校现为全国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百家示范学校、广东省首批“国际化教育实验学校”、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广东省“绿色学校”、深圳市“健康学校”、深圳市“书香校园”、深圳市“龙华区班主任队伍建设示范校”、深圳市“优秀少先队”、龙华区“德育示范学校”、龙华区“教学先进单位”、龙华区“教育工作先进单位”、龙华区“特色教育实验学校”、龙华区“馆校合作美育研学实践基地学校”等。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一、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1.资助申请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2.资助申请流程:学校审核→龙华区审核→深圳市审核→国家审核。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5)银行卡复印件(空白地方写上开户名、支行、卡号)4.资助联系方式:0755-23491087。5.评优奖励办法:无,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都予以资助。
二、深圳特困生学生费资助1.资助申请条件:(1)深圳市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深圳市残疾学生,或者深圳市孤儿,或者深圳市烈士子女;(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2.资助申请流程:学校审核→龙华区审核→深圳市审核→国家审核。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5)银行卡复印件(空白地方写上开户名、支行、卡号)4.资助联系方式:0755-23491087。5.评优奖励办法:无,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都予以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