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区:大鹏新区
学校性质:公办
餐食情况:配餐
邮编:518120
学校类别:小学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监督电话:0755-28333623
联系电话:0755-84319150
大鹏第二小学位于深圳雅称“鹏城”的发源地——大鹏所城。学校前名有鹏飞学校、鹏一中心小学、鹏城学校、鹏城小学,几经迁址新建。2001年9月由苏晃南先生、黄真秀女士、吴荣基先生、黄启泰先生捐资,各级政府和鹏城社区居委大力支持,于现址建成新校。学校占地面积24626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8989平方米,有300米运动场1个,篮球场2个,排球场1个,体育活动场地11500平方米。新建综合馆建筑面积9412平方米,新增艺美专用教室、室内游泳馆、篮球馆、射箭馆。学校有24间课室,9间教师办公室、1个心理咨询室;全部课室、功能室配齐计算机教学平台,每位教师配有计算机,校园网络完善;厕所、食堂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单身教工宿舍24间。体育器材、教学仪器按标准配备;图书室藏书73089册。是一所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美丽大气的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学校。学校积极探索学校人文智慧、自然生态的文化因子,倡导“一起扎根一起长”的核心精神,秉承“生命有根 生长无界”的办学理念,建立并逐步完善一套科学而适用的管理机制,培养“学求深、品从善、行向宽”的独具大鹏二小气质的“鹏成少年”,积极实现“学校有魅力,教师有实力,少年有活力”的办学目标。随着学校教学质量的提升和特色项目的延伸,大鹏第二小学现已成为一所管理有特色、质量有保证、学生喜欢、民众向往、有良好影响的学校。于2005年12月评为广东省一级学校。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根据《关于切实做好我市免费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深府〔2008〕74号)规定,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减免书杂费。
按照《深圳市资助义务教育阶段特困学生就学暂行办法》执行。
1.资助申请条件:在深圳市公办学校就读的低收入家庭或残疾家庭子女。
2.资助申请流程:
(1)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在校有学籍的学生,于开学初向学校提供相关材料。
(2)学校初核。学校审核材料后,报新区教育卫健局教育科。
(3)部门审核。新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各学校上交的资料,汇总各学校上报的资料表格,填报相关资料表格上报市教育事务和资助中心。
(4)拨付资金。审核学籍无误后,将划管款项到相应资助学生家长的银行账号。
3.资助申请材料:
(1)《深圳市中小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资助申请表》(原件一份)。
(2)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提供《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或《临时救济证明》等,孤儿、残疾儿童和烈士子女提供相关证明(A4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
(3)学生及家长的户口本(A4纸复印件一份:家庭户口本应复印首页及全部户口登记页;集体户口本应复印夫妻及子女户口登记页。若父母子女不在同一本上,需分别提供父母、子女的户口本。所有原件备查)。
(4)学生本人身份证(A4纸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要求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4.资助联系方式:0755-84317969
5.评优奖励办法:按照市教育局、区教育行政部门的文件及学校常规管理细则进行考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