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红岭教育集团大鹏华侨中学

基本情况

所在区:大鹏新区

学校性质:公办

餐食情况:配餐

邮编:518120

学校类别:完全中学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监督电话:0755-28333623

联系电话:0755-84307240

  深圳市红岭教育集团大鹏华侨中学,成立于2017年8月28日,简称红岭大鹏中学或红鹏中学,是由福田区政府和大鹏新区管委会合作选址大鹏街道共同创建。学校是一所隶属于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的“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公办完全中学,占地面积5.4万多平方米,环境优美,建筑大气,设施一流,配套齐全,质量过硬,充满现代科技感。这是红岭中学(红岭教育集团)依托自身办学理念、育人目标、特色课程、优质师资、管理模式而创建的第二个高中部校区(继续保有华侨中学原有初中部)。学校办学规模为初中36个班,高中36个班,共72个教学班,高中于2023年9月开始招生。学校致力于打造深圳示范、大湾区知名的样本学校,培养勇担民族复兴大任的国家栋梁。

收费情况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按市发改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收费依据:
按市发改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按照《深圳市资助义务教育阶段特困学生就学暂行办法》执行。

  1.资助申请条件:在深圳市公民办学校就读的低收入家庭或残疾家庭子女。

  2.资助申请流程:

  (1)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在校有学籍的学生,于开学初向学校提供相关材料。

  (2)学校初核。学校审核材料后,报新区教育卫健局教育科。

  (3)部门审核。新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各学校上交的资料,汇总各学校上报的资料表格,填报相关资料表格上报市教育事务和资助中心。

  (4)拨付资金。审核学籍无误后,将划管款项到相应资助学生家长的银行账号。

  3.资助申请材料:

  (1)《深圳市中小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资助申请表》(原件一份)。

  (2)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提供《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或《临时救济证明》等,孤儿、残疾儿童和烈士子女提供相关证明(A4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

  (3)学生及家长的户口本(A4纸复印件一份:家庭户口本应复印首页及全部户口登记页;集体户口本应复印夫妻及子女户口登记页。若父母子女不在同一本上,需分别提供父母、子女的户口本。所有原件备查)。

  (4)学生本人身份证(A4纸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要求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4.资助联系方式:0755-84236316

  5.评优奖励办法:按照市教育局、区教育行政部门的文件及学校常规管理细则进行考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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