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中心小学

基本情况

所在区:大鹏新区

学校性质:公办

餐食情况:配餐

邮编:518120

学校类别:小学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监督电话:0755-28333623

联系电话:0755-84304641

  深圳市大鹏中心小学,始建于1926年,是一所全日制公办小学。学校位于深圳东部美丽的大鹏半岛,占地面积339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0693平方米,教学设备完善,有高标准、现代化的学生课室、阅览室、多功能厅、音乐室、录播室等。毗邻金沙湾畔,校园绿树成荫,鸟语花香,是一所花园式学校。同时还是广东省一级学校、广东省诗歌教育示范学校、广东省少儿科幻画教学与创作基地、全国主题阅读教学实验学校、广东省书香校园、广东省红旗大队、第六批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国家篮球基地学校、深圳市首批教育科研基地学校、深圳市首批中小学综合素养培养试点学校、深圳市智慧校园示范校、深圳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试点学校、深圳市乒乓球传统学校、深圳市足球传统学校、深圳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乒乓球、篮球)、深圳市创客实践基地学校。在这座儒雅的校园里,无论是生机勃勃的科技教育特色,还是十年如一日的爱心教育品牌,以及专注阅读与书写的书香校园的打造,我们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让这里真正成为孩子们的“花园、学园、乐园”以及老师们的幸福家园。

收费情况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根据《关于切实做好我市免费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深府〔2008〕74号)规定,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减免书杂费。

  按照《深圳市资助义务教育阶段特困学生就学暂行办法》执行。

  1.资助申请条件:在深圳市公办学校就读的低收入家庭或残疾家庭子女。

  2.资助申请流程:

  (1)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在校有学籍的学生,于开学初向学校提供相关材料。

  (2)学校初核。学校审核材料后,报新区教育卫健局教育科。

  (3)部门审核。新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各学校上交的资料,汇总各学校上报的资料表格,填报相关资料表格上报市教育事务和资助中心。

  (4)拨付资金。审核学籍无误后,将划管款项到相应资助学生家长的银行账号。

  3.资助申请材料:

  (1)《深圳市中小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资助申请表》(原件一份)。

  (2)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提供《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或《临时救济证明》等,孤儿、残疾儿童和烈士子女提供相关证明(A4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

  (3)学生及家长的户口本(A4纸复印件一份:家庭户口本应复印首页及全部户口登记页;集体户口本应复印夫妻及子女户口登记页。若父母子女不在同一本上,需分别提供父母、子女的户口本。所有原件备查)。

  (4)学生本人身份证(A4纸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要求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4.资助联系方式:0755-84304641

  5.评优奖励办法:按照市教育局、区教育行政部门的文件及学校常规管理细则进行考评、奖励。

最新动态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