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区:宝安区
学校性质:民办
餐食情况:堂食
邮编:518105
学校类别: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自主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宝安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5-27139355
联系电话:0755-27054434
我校创办于1998年秋季,是松岗街道创办最早的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它的前身是东升小学,2001年更名为东升实验学校,现为深圳市一级学校。学校占地面积26300平方米,建筑面积9826平方米,教学区、生活区、运动区分开设置,布局合理,绿树成荫,环境优雅。
学校设有小学部和初中部,现学校有51个教学班,其中小学41个教学班,初中11个教学班,平均班额每班46个学生,在校学生2351人,教职工156人。学校拥有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师资队伍,为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提供了根本保证。学校现有专业教师125人,行政8人,具有职称的教师46人,具有本科学历教师86人,专科学历40人,学历达标率达100%。
近年来,学校紧紧抓住办学体制改革的良好机遇,加快发展的步伐,不断加大投入,使得校园面貌焕然一新。学校设有校长室、教学处、德育处、总务处、安全处、教师办公室等12间专用办公室;配备了电脑室、多媒体教室、电教平台室、理化生实验室、实验器材室、音乐室、图书阅览室、体育器材室、美术室、心理咨询室等功能室15余间;建设了国学教育走廊、名人名言走廊和文化长廊;有教职工活动室1间,标准篮球场2个,乒乓球台6张,标准大型舞台1个,一个长达150多米的文化长廊,一个200米的环形塑胶跑道,10余个宣传橱窗。对各室进行了装饰美化,对校门、楼道、走廊进行了装修及布置,同时加大了对校园绿化工作的建设力度。
学校课程丰富,奠定了学生良好的素质基础。从一年级开设书法课,培养学生写字习惯。学校在执行国家课程计划的同时,开设健美操、国画、舞蹈、书法等丰富多彩的课程,构成学科加特长的课程体系,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并拥有一技之长创设了良好的条件。学校长期对学生开展艺术训练,聘请具有专业特长的教师承担艺术课教学。经过艺术教育培养学生浓厚的艺术兴趣和爱好,陶冶情操,健全人格,构成了必须的艺术特长。学校教师对孩子有着超越父母般的情怀,既传授知识又教会做人,既严格要求又耐心细致。学校中充溢“平等、尊重、宽容”氛围。丰富多彩的学校活动给孩子们的生活增添了无限的乐趣,社会实践、参观博物馆等活动使孩子们得到全方面发展。严谨、规范的作风;关注细节的服务;整洁、舒适的环境;开放、活泼的教育;温馨和谐的情感;健康、向上的氛围,这一切构成了今日东升实验学校充溢着幸福、欢乐的校园。
学校经过近二十余年的办学历程,积淀了深厚的学校文化,凝结出“艰苦拼搏、团结奉献、传承文明、图强争先”的东升人精神,学校自开办以来就确立 “以德为先,育人为本”的办学理念,以“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为校训,以“以诚待人,以身作则”为校风,以“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为教风,以“敏而好学,温故知新”为学风。以“双姿训练、国学”为特色。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依法治校,树立科学发展观,促进学生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发挥学生个性特长,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办学近二十几年来,在上级领导的正确领导和规范管理下,经全校教职工的努力,学校目前呈稳步发展态势,各项工作受到家长的好评。主要获得的荣誉是:2008年6月获得宝安区民办学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学校”称号;2009年7月被国家授予“全国青少年文明礼仪教育示范基地”称号;2009年获“深圳市办学效益优秀奖”; 2010年3月被宝安区教育局授予“深圳市宝安区国学实验学校”称号; 2010年9月被评为松岗街道教育系统“先进单位”、松岗街道民办学校办学规范奖第二名;2011年9月被评为宝安区“教育先进单位”和宝安区民办学校“办学综合管理质量奖”;2011年1月被批准为深圳市一级学校;2011年12月被评为宝安区教师家长培训“双优学校”;2014年9月被评为宝安区教育工作先进单位;2012年、2013年、2014年、2016年、2017年连续五年被评为宝安区公民办学校结对帮扶优秀学校;2016年1月被评为宝安区第十五届家庭教育活动周“先进单位”;2016年6月被评为“宝安区优质化民办学校”;2017年通过了“毒品示范校”和“垃圾分类示范校”的督导评估;2019年食堂被评为A级食堂。2020年被评为宝安区“先进教育单位”。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学杂费包含书杂费
●收费依据:
见学杂费收费依据
1、资助申请条件:孤儿、残疾学生、非广东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低保学生、特困供养家庭学生、烈士等优抚家庭子女。
2、资助申请流程:先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学校初审通过后把符合申请资助条件的学生基本情况在网上资助系统输入资助学生家庭困难情况并上传佐证——上级审核。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困难佐证: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非广东省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等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学校组织认定材料。
4、资助联系方式:27054434,27139355
5、评优奖励办法 :获三好学生、优秀干部奖、优秀少先队员、进步奖的学生须民主推荐、班级投票选出;对评选的学生班主任审议、德育处批准。评选出的先进个人要填写有关表格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