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翻身实验学校

基本情况

所在区:宝安区

学校性质:民办

餐食情况:堂食

邮编:518133

学校类别:普通高中,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深圳市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5-27827911

联系电话:0755-27827911

  深圳市宝安区翻身实验学校创办于2000年8月,隶属于深圳市崛起教育集团。2014年秋季开始,学校开启了“一校两区”的办学格局。2015年,经深圳市教育局批准,增设高中办学层次,现为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在总校“全程教育”办学思想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开展多元化办学特色的探索。

  东校区位于新安街道翻身社区,学校以“海派教学,精品学校”为阶段性办学目标,实施小班化教学,与香港姐妹学校定向交流,开展国际理解教育实验,对学生进行“定制式”教育。

  西校区位于福海街道塘尾社区,全面贯彻“全程教育”育人模式,深入开展“人品教育、知识教育和艺能教育”,让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生活。

  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关怀下,在全校6300余名师生的共同努力下,20年来,学校先后被评为“广东省十佳民办学校”“广东省一级学校”“广东省绿色学校”“广东省书香校园”,2009年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联合评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学校是深圳市“德育绩效示范学校”、深圳市“卓越绩效”试点单位,深圳市现代学校制度试点先进校。2014年、2016年先后两次获得深圳市优质民办学校奖,这是深圳市政府对民办学校的最高奖励。2016年学校通过宝安区优质化民办学校评估,2017年获评深圳市教育系统先进单位,2020年获评宝安区民办教育质量奖、深圳市优质特色民办学校、广东民办教育四十周年突出贡献机构;2021年,东、西校区同时荣获宝安区初中教学工作超越奖,同年学校荣获深圳市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翻身实验学校是深圳市网球传统项目特色学校、宝安区国学实验学校。学校一年有校园八节,充分挖掘资源,为师生搭建成功平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校以科研课题为抓手,重视课堂教学改革,取得突出成绩,连续六年获得“宝安区民办学校综合管理质量奖”,先后十一年获评“宝安区初中教学标兵(先进)单位”。

  在教学管理方面,以“双清教学”为突破口,注重对学生的学法指导,聚力落实“五个去抓”和“双清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素养”。同时,坚持做好“三年抓,抓三年”的工作,分学段,按特点,对初中学生进行培养引导,突出养成教育、分层教育和理想教育。精细化的教育教学管理为学生的全面发展铺就了成功之路。

  在德育管理方面,全面贯彻“全程教育”育人模式,实行“四个坚持,一条路线”。提炼出“立德树人”德育系列课程及100个活动平台,通过开设日课程、周课程、月课程方式和德育系列活动,围绕现代德育工作目标,践行“公共德育+校本德育”的双轨制德育运行模式。多年的养成教育,结出了硕果,翻身实验学子的风采得到了社区居民的普遍赞誉,人品教育获得了广大家长的肯定。

  高中部成立五年来,秉承“尊重差异、提供选择、挖掘潜能、多元成才”的办学思路,全面贯彻“双清教学法”,采用线上与线下教学联动方式,对学生进行精准辅导,帮助每个孩子获得进步,力求让每个孩子都能上大学。

  办学宗旨:着眼于长远发展,社会效益为第一

  校       训:走成功之路,做更好的我

  师       魂:用爱拥抱每个孩子,用心滋润每颗心灵

  校长寄语:心学紫薇红逾百日,情系巨榕绿荫万代

收费情况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不收费无收费依据

  1、资助申请条件:

  项目名: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申请条件: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项目名:深圳特困生学生服费资助,申请条件:

  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深圳市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深圳市残疾学生,或者深圳市孤儿,或者深圳市烈士子女;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学校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家长意向;家长提交申请表、申请材料;班主任审核;学校审核;逐级上交审核。

  3、资助申请材料: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985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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