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区:宝安区
学校性质:公办
餐食情况:配餐
邮编:518100
学校类别:小学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宝安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5-27826929
联系电话:0755-27826929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翻身小学的前身是国有民办翻身实验学校小学部,创建于2000年。2014年8月,应翻身社区居民的要求,在宝安区人民政府的统筹下,学校由民办转为公办,更名为翻身小学。
学校占地面积12095平方米,建筑面积10438.82平方米,现有41个教学班,学生2165人,教职工136人,教师平均年龄32岁。
基于改制时“保留原学校所有的硬件设施和所有的学生”的校情,学校提出了“善本教育”的办学理念。即“培育善良本性,促进人格健全,发展多元智能,师生协调发展”, \n坚持以“教师为本”,“学生为本”,实行“和善管理”,在学生中开展“尚善德育”,培养“向善学子”,在教学上打造“至善课堂”,塑造“美善教师”。三年多来,在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师生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共获得荣誉及奖项达2000余人次,学校先后获得国家美育实验基地、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深圳市绿色学校、深圳市平安校园示范校、宝安区国防教育示范校、宝安区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宝安区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宝安区家庭教育先进单位、宝安区教育系统巾帼文明岗、宝安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宝安区“阳光体育活动”先进学校等荣誉和称号。现在,学校正朝着“充满善本人文气息、具有创新课改精神,教学质量上乘、教学设备先进的国际化、信息化、现代化、规范化学校”的目标稳步前行。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资助申请条件:
具有深圳市普通高中正式注册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并按国家规定学制正常修读的在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以下情形可优先受理资助:烈士以及其他优抚家庭等子女,孤儿、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原建档立卡家庭、特困职工家庭,困难归侨、驻守海岛及边防的军工等经济困难家庭,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学生家庭或本人遭遇不幸(如自然灾害、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学生在学校学习生活事实上存在困难等。
资助所需材料:
1.《深圳市普通高中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
3、学生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4、以下情况交其中一样即可: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齐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
④烈士及其他优抚家庭子女,困难归侨和驻防军工等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发生突发变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来自深圳市支援建设或对口帮扶地区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提供的其他类证明材料或费用单据;⑤由镇(街道办、乡)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等材料;⑥特困职工证;⑦学校组织认定材料。
资助申请条件:
符合特困生资助的条件。
资助申请流程:
1、特困生注册时,由家长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减免学费和资助校服费) , 提供本人深圳户口本、身份证以及我市民政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或学生残疾证;
2、 学校将材料上报区教育局资助中心汇总,再送区民政局审核,审核后将资助金核拨给申请学校,由学校下发资助金给学生
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