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实验教育集团梅香学校

基本情况

所在区:福田区

学校性质:公办

餐食情况:堂食

邮编:518049

学校类别: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福田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583369259

联系电话:075583369259

深圳市福田区实验教育集团梅香学校,位于深圳市福田区下梅林片区,是深圳市福田区实验教育集团旗下的一所高起点定位和高规格建设的九年一贯制学校。学校占地面积23434平方米,建筑面积48852.02平方米,设计办学规模为54个教学班,其中,小学24个教学班,初中30个教学班。

学校秉承福田区实验教育集团创感教育理念,坚持“向生活求教,为未来育人”的集团办学理念,培养走向世界、完整而有创造力的现代人,践行创感教育课程体系,着力建设美丽校园、书香校园、创感校园、智慧校园和幸福校园,全面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

学校致力于办有远见的教育,并把战略基点放在”未来人才”上,构造”云教育+实践场”的新型学校形态,开辟现代教育新境界,肩负起教育先行实践的使命和责任,努力打造素质教育的示范、现代学校治理的示范、立德树人的示范、五育并举的示范、教师发展的示范,立志成为深圳乃至全国“未来教育”的示范。

收费情况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学生申请、班主任签字 、学校资助领导小组评审、校长签字后,名单录入全国资助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系统完成二次审核,校内公示,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审批,报备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拨款,由学校发给学生家长。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交其中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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