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区:大鹏新区
学校性质:民办
餐食情况:配餐
邮编:518119
学校类别: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监督电话:0755-28333623
联系电话:0755-84236316
星宇学校,原名深圳市龙岗区官湖学校,始创于2003年,2013年从葵涌官湖村搬到大鹏新区葵涌高源中心地段,更名为深圳市大鹏新区星宇学校。星宇学校是一所全日制、九年一贯制精品化、高端化、现代化、优质化民办学校。学校占地18500平方米,建筑面积8377平方米,学校以“制度为本,狠抓常规,规范发展,提质促优”为工作思路,创设机制,探索挖掘生本课程、师本课程;确保校园平安、和谐,努力做到“教师发展,学生发展,学校发展”,真正办一所有文化品位,教育质量过硬,有特色,人民满意的深圳市区域小精品民办学校。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包含在学杂费中
按照《深圳市资助义务教育阶段特困学生就学暂行办法》执行。
1.资助申请条件:在深圳市公民办学校就读的低收入家庭或残疾家庭子女。
2.资助申请流程:
(1)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在校有学籍的学生,于开学初向学校提供相关材料。
(2)学校初核。学校审核材料后,报新区教育卫健局教育科。
(3)部门审核。新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各学校上交的资料,汇总各学校上报的资料表格,填报相关资料表格上报市教育事务和资助中心。
(4)拨付资金。审核学籍无误后,将划管款项到相应资助学生家长的银行账号。
3.资助申请材料:
(1)《深圳市中小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资助申请表》(原件一份)。
(2)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提供《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或《临时救济证明》等,孤儿、残疾儿童和烈士子女提供相关证明(A4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
(3)学生及家长的户口本(A4纸复印件一份:家庭户口本应复印首页及全部户口登记页;集体户口本应复印夫妻及子女户口登记页。若父母子女不在同一本上,需分别提供父母、子女的户口本。所有原件备查)。
(4)学生本人身份证(A4纸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要求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4.资助联系方式:0755-84236316
5.评优奖励办法:按照市教育局、区教育行政部门的文件及学校常规管理细则进行考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