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高级中学教育集团大浪校区

基本情况

所在区:龙华区

学校性质:公办

餐食情况:堂食

邮编:518109

学校类别: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龙华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暂无

联系电话:暂无

  根据国家、省、市、区逐步推进集团化办学的统一部署,深圳市龙华区第三实验学校整体并入深圳市龙华高级中学教育集团,龙华区第三实验学校华悦校区正式更名为深圳市龙华高级中学教育集团大浪校区,为九年一贯制学校。

  大浪校区目前在谭罗社区借址办学,已有25个教学班。学校教师梯队中,既有专业素质过硬、年轻有活力的名牌院校毕业生,也有市内外引进的名优骨干教师,近年来教育教学成果斐然,增值性评价位列全区前茅。智慧课堂、劳动教育、生涯教育、美育、STEAM教育、艺术教育、特色体育、基于信息化的综合素质评价研究等方面稳步推进,取得了丰硕成果,帮助学生实现全面发展。

收费情况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学生申请、班主任签字 、学校资助领导小组评审、校长签字后,名单录入全国资助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系统完成二次审核,校内公示,主管局审批,报备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拨款,由学校发给学生家长。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交其中一种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809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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