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公明中英文学校

基本情况

所在区:光明区

学校性质:民办

餐食情况:堂食

邮编:518106

学校类别: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光明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5-27127666

联系电话:0755-27132388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中英文学校,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深圳市一级学校,深圳市德育示范校,深圳市优质民办学校。是美国桑瑞斯学校、格兰纳达特许高中)、加州波莫那州立理工大学、加州州立大学北岭分校等195所大中小学合作办学单位,香港高雷中学姊妹学校,深圳市远恒佳教育集团43个办学实体之一,是深圳市光明区第一所完全小班化中小学。
  公明中英文学校秉承远恒佳教育集团“美好教育”办学理念,实施“小班化、个性化、国际化”精致教育,以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民族情怀的优秀公民”为己任,走内涵式、差异化、精品化、国际化发展的高端办学之路。在这里教师享受美好教育人生,在这里学生享受美好成长经历,在这里家长享受美好陪伴过程。
  深圳光明区公明中英文学校创办于2001年,是深圳市远恒佳教育集团下属办学实体之一,学校占地面积23922平方米,建筑面积24450.3平方米,建有一栋教学楼和两栋宿舍楼。为学生提供午餐、午休、校车接送和住宿等多元教育服务。
  2011年9月,公明中英文学校结合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趋势、深圳国际化大都市的地域优势、民办教育差异化发展的态势,经新区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成立了国际部,开展基础教育国际化教育实验,打造“个性化、特色化、国际化”的精品教育。
  小班化教学模式:学校实施国际化小班授课模式,班级人数不超36人,创新实施“习案导学,全员展示”的自主课堂教学模式,“让孩子上台当小老师成为常态,让全员上台做展示成为常规”,把学习的主动权还给学生,面向全体;小班实行双班主任制,进班前后办公,全程关注学生的学习成果,作业实行面批,及时反馈学生的学习成果;小班在小学高段和中学部分学科还实行分层走班教学,小组个性辅导方案。公平、个性、精致的小班教育已成为学校的核心教育优势。
  多元化课程体系:为了适应小班化教育模式,学校创建了多元化课程体系,学校课程体系以国家标准课程为主体,以小班课程为特色,两翼支持学生的成长。学习致用的英语课程,学校英语课程引进牛津New Magic、Sing, Spell,Read& Write、Good English绘本等英语阅读素材,建构了立体多维的英语课程体系。英语教学实施中外教师合作教学,实行教材教法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开展丰富多彩的英语语言实践活动,提升学生英语语言综合运用能力。“每月一最”的德育课程,学校结合传统节日文化、主题教育文化、校园文化、学科文化,每月一个德育主题,开展“每月一最”主题德育实践活动,围绕月主题,开展“四个一”常规德育实践活动,和一个中心实践活动,学校已初步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三全德育氛围,探索构建了比较完整的模块主题德育活动课程。“阶梯分级”的阅读课程,学校一直非常重视书香校园的建设,积极开展课外阅读校本课程的开发与教学,开设了现代诗歌晨诵课、国学吟诵午会课、绘本阅读课、每月共读名著课,建立了阶梯课外阅读课程体系,提升了孩子的综合文化素养。“全员学艺”课程,学校非常重视艺体教育特色的打造。学校建立了常规课程、社团课程、特色课程、特长课程四级艺体课程体系。学校开设有拉丁舞、葫芦丝、足球、乒乓球、网球、高尔夫等艺体普及课程,学校的动感拉丁舞、趣味儿童画、乐器进课堂、跆拳道等特色项目通过了区艺体特色项目评估。
  系统化评价体系:学校在小班化、多元智能理论的指导下,在多年的小班化教学实验中,对如何进行多元而有效的个性评价,建立系统的学生评价体系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学校的评价策略主要有:“六艺十能”单项能力评估、“全员才艺”展示评估、“成长手册”个性记录、“成长银行”综合评价。特别是“成长银行”综合评价系统,导入银行管理理念,模仿银行运行机制,成立“学生成长银行”,将学生行为习惯培养具体化,并对学生进行理财教育,以虚拟货币的形式记录学生的成长,把学生自己的各种表现,记入银行储蓄卡,根据积分的多少评比学生的行为表现。系统化的评价促进了学生多元、个性化的发展。
  优质的小班化教育满足了家长的多元化教育需求,“四个美好”教育理念也落地生根,办学效益也得到了家长的逐步认同。近十年来,学校小班从创部时的6个班,88名学生,2020年,已有60个教学班,近2000名学生。  

收费情况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深圳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公用经费标准执行,按规定可继续向学生收取学费的,须扣除公用经费补助标准部分。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1)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在缴费注册时,由学生家长向子女现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向学校提交相关材料;(2)学校初核。各学校负责核实学生提交的材料,填报拟资助学生核定名册和经费汇总表报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3)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汇总所属学校上报的材料及表格,并填报区学生资助统计报表报市教育事务和学生资助中心;(4)核查学籍并拨付资助资金。学籍管理部门审核学籍后,计财部门负责资助经费发放,学校负责通知学生和家长并核实资助资金是否发放到位。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对照具体申请项目以及实际情况,交其中一种: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4.资助联系方式:0755-8821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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