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黄埔小学

基本情况

所在区:宝安区

学校性质:公办

餐食情况:配餐

邮编:518101

学校类别:小学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宝安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5-29861069

联系电话:0755-29861069

  黄埔小学创建于1950年9月,是新桥街道洪田山畔一出宁静雅致的书香别苑,是一所充满智慧的知识殿堂。学校占地面积16001平方米,学校现有29个教学班,学生1418人,教职工96人。学校围绕“点燃智慧,让每个孩子都精彩”的办学理念,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书法、体育、科普等办学特色鲜明,学校先后获评深圳市优质化学校、深圳市巾帼文明岗、深圳市绿色学校、宝安区教育先进单位、宝安区阳光体育活动先进学校、宝安区乒乓球体育传统(特色)项目学校、宝安区国学实验校、宝安区公民办中小学结对帮扶考核优秀单位、深圳市健康促进学校、宝安区预防禁毒教育宣传示范校、宝安区垃圾分类减量示范校、宝安区科普教育示范基地、中国少年科学院科普教育示范基地、宝安区书法教育示范学校、深圳市“小课题优秀示范校”、宝安区中小学依法治校示范校等。

收费情况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深圳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1、资助申请条件:

  项目名: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申请条件: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项目名:深圳特困生学生服费资助,申请条件:

  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深圳市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深圳市残疾学生,或者深圳市孤儿,或者深圳市烈士子女;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学校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家长意向;家长提交申请表、申请材料;班主任审核;学校审核;逐级上交审核。

  3、资助申请材料: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9409837

  5、评优奖励办法:获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进步奖的学生须民主推荐、班级投票选出;对评选的学生由班主任审议、德育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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