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区:宝安区
学校性质:公办
餐食情况:配餐
邮编:518126
学校类别: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宝安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5-27882180
联系电话:0755-27882180
航城学校于2016年9月正式开办,是一所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学校占地面积34647.1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663.01平方米,总投资约1.2亿元。学校设计招生规模为54个教学班(一至九年级各6个班)。截至2021年9月,全校共有教职工217人,教学班62个,学生3153人(其中小学44个教学班,学生2252人;初中18个教学班,学生901人)。
航城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立足“立德启慧 幸福生长”的办学理念,以创新为动力,以育人为根本,深入开展“德慧教育”实践探索,全面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幸福阳光少年。
航城学校的“一训三风”为:
校训:诚朴坚毅 立德修业
校风:开明睿智 大气谦和
教风:以爱育人 因材施教
学风:自觉学习 持之以恒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深圳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
1.资助对象
在深圳市公办普通初中、小学就读的深户低收入家庭学生、残疾学生。
2.申请材料
(1)《深圳市中小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资助申请表》(原件一份);
(2)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提供《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或临时救济证明等,孤儿、残疾儿童和烈士子女提供相关证明(A4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
(3)学生及家长的户口本(A4纸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若父母子女不在同一本,分别提供父母、子女的户口本。家庭户复印户口本首页,全部户口登记页。集体户口本应提供夫妻及子女户口登记页);
(4)学生本人身份证(A4纸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要求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3.表格样表 (学校是学生资助项目的受理机构,学生应按规定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领取表格)
4.申请流程
第一,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在缴费注册时,由学生家长向子女现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向学校提交相关材料;
第二,学校初核。各学校负责核实学生提交的材料,填报拟资助学生核定名册和经费汇总表报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第三,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汇总所属学校上报的材料及表格,并填报区学生资助统计报表报市教育事务和学生资助中心;
第四,核查学籍并拨付资助资金。学籍管理部门审核学籍后,计财部门划拨款项至学校;
第五,资助经费发放。各学校组织发放资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