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区:宝安区
学校性质:公办
餐食情况:配餐
邮编:518108
学校类别:小学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宝安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5-27639998
联系电话:0755-27639998
学校秉承“以人为本,成就每一个精彩的生命”的办学理念,以“美美与共,培根育魂”为育人目标,致力于打造“行胜于言,质胜于华”的校风、“知行合一,向美而生”的教风、“求真合作,拼搏创新”的学风。学校拥有一流现代化教育配套设施:建有阅览室、画室、舞蹈教室、多媒体教室、实验室等,整个校园布局合理、优美整洁、花木繁茂,具有浓郁的文化氛围。学校将通过精心的规划、精细的管理、精英的教师、精美的环境、精妙的课堂、精彩的活动、精致的服务实现教育高质量发展。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1、资助申请条件:
(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
(1)家长填写国家资助申请表,上交申请资料
(2)学校审核资料
(3)上报教育局审批
(4)发放资助款
3、资助申请材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
(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7639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