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附属深圳龙华学校是由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华东师范大学、深圳悦茂置业有限公司合作共建的一所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的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是华东师范大学服务地方基础教育、发挥教育学科优势的实践探索。所拥各类资源和设施建设均在国内前列,亦将依托华东师范大学教育集团的平台资源,实现基础教育内涵式发展,践行教育使命和责任担当。
学校位于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民塘路与建设东路交汇处,地理位置得天独厚,交通四通八达,毗邻深圳北站,4号线、6号线双地铁口。学校总用地面积24400平方米,建筑面积79259平方米,设置小学部及初中部。
学校将秉承“幸福教育——为了每一个人”的办学理念,注重文化育人,提倡个性化教育,开创“智慧校园”教育生态,让学生在温暖的“学习共同体”氛围中成长。同时深度融合中外教育的优势,依托华东师范大学教育集团,汇聚一流的教育资源,提供多元课程,力争办成国内有影响力的、引领基础教育发展改革的名校。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学生申请、班主任签字 、学校资助领导小组评审、校长签字后,名单录入全国资助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系统完成二次审核,校内公示,主管局审批,报备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拨款,由学校发给学生家长。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交其中一种。
4.评优奖励办法:获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进步奖的学生须民主推荐、班级投票选出;对评选的学生由班主任审议、德育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