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区:龙岗区
学校性质:公办
餐食情况:配餐
邮编:518129
学校类别:小学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龙岗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5-89509905
联系电话:0755-89509905
深圳市龙岗区外国语学校(集团)和美小学是一所由龙岗区政府重点打造的高起点、高标准的区属公办小学。学校地处深圳中轴线上,位于坂田街道五和社区,紧靠坂田地铁口,邻接“一核四翼”产业布局华为、坂雪岗科技城,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同年,学校根据区政府“双核心”战略定位加入龙外集团,并由坂田街道学校升格为区直属学校。
学校秉承集团本部“至善至美”的校训,践行“为每一位孩子的和美人生奠基”的办学理念,以学生的发展为本,以本部的“玉兰花”课程体系为母体课程,衍生出“和·美”课程体系,潜心培育会友好相处、会智慧求知、会优雅生活的国际化人才,营造童心飞扬和乐美好的教育生态。
学校秉承龙外(集团)天然的资源优势,大胆进行课程创新与拓展新尝试。学校创设以习为中心的课堂,积极探索学习方式的变革。开展PBL主题项目式学习,让学生站到学习舞台的正中央。学校“和你一起 直击暴雨”和“深圳有秋天吗”PBL主题项目式学习得到了中国教育报、南方都市报、深圳教育官方公众号等专版报道。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一、资助申请条件: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对象为我校在籍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本校就读的深圳户籍的低保、残疾、特困供养、孤儿、烈士子女等发放学生服费资助,补助标准为寄宿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非寄宿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
二、家庭经济学生申请资助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资助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
本校在每年4月30日前(春季学期)、11月30日前(秋季学期)将补助资金发放给经认定符合受助条件的学生或家长。优先采取银行转账方式发放给家长。学校不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学生补助资金。确因特殊情况无法转账的,经报上级教育部门批准后方可通过现金发放,并做好签收手续。
本校资助资金的发放、管理和监督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区教育局相关文件执行。本校指定专人负责资助宣传、资助管理、资助财务、资助育人、资助信息系统、资助舆情、资助资金发放和资助档案等工作,严格工作流程规范,建立财务公开制度,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资助资金。定期公布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本校将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按要求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