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区华明星学校

基本情况

所在区:坪山区

学校性质:民办

餐食情况:其他

邮编:518118

学校类别: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坪山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5-28344505

联系电话:0755-89997799

  华明星学校创建于2016年,是由邓继新教育工作室打造的一所现代化民办学校,学校现有教学班40个,学生1286人,教职工107人。华明星学校以办幸福学校、做温暖教育、创多彩生活为宗旨,实施精致教育,致力于打造一个“小而精”的园林式学校。华明星学校注重学生习惯养成和气质培养,为孩子打造多元化发展空间,追求卓越与崇高,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民族情怀的“璀璨明星”。

  多年的孜孜以求,使学校逐渐形成以下特色:

  (1)小而精

  学校每班平均33人,让每个学生都能享受“聚焦”,都有参与活动的机会。

  (2)园林式

  学校深挖“环境育人”功能,力图让每一个角落都能有“故事”,校园环境获“广东省绿色校园”荣誉称号。

  (3)阅读

  阅读成为学校底色,作为“深圳市阅读推广基地”,丰富的阅读活动,体系化的阅读课程,让每个学生感受阅读的美好。

  (4)多元

  “1+N”课程体系,让学生个个有特长,人人能表演。体育节、创客节、音乐会、书画展、戏剧表演、华彩节等为学生提供了个性展示的舞台。

  (5)行走

  学校对“研学旅行”的内涵不断挖掘,把该课程规划为“行走课程”,形成了一套体验式德育课程体系。学校荣获“广东省教育研究院中小学研学旅行教改实验联盟单位”荣誉称号。

收费情况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不收书杂费,无收费依据。

资助申请项目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资助申请条件

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资助申请流程

1.资助工作开始时,家长到校填写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初审后,将材料上报区教育局审核; 

3.教育局下拨资金至学校账户,学校再走银行拨付到学生或监护人账户。

资助所需材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

3.监护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4.(1)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2)学生本人的残疾证;(3)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4)特困供养的材料;(5)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6)特困职工证;(7)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8)困境儿童相关材料;(9)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资助表格下载

暂无表格

资助联系方式

参见学校联系电话。

评优奖励办法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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