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城中学深圳湾部

基本情况

所在区:南山区

学校性质:公办

餐食情况:堂食

邮编:518053

学校类别:普通高中,完全中学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自主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南山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5-26008783

联系电话:0755-26008921

  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中学成立于1981年,为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高中,广东省高中办学水平优质学校,广东省一级学校,广东省绿色学校,广东省科技教育特色学校,广东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深圳市首批智慧校园。

  华侨城中学拥有华侨城部、深圳湾部两个校区,是南山区直属规模最大的完全中学。全校共有81个教学班,学生近4000人。两部共有教职工360多人,其中有正高级教师4人,特级教师7人,高级教师一百多人。80%的青年教师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包括15名博士生教师。

  多年来,华侨城中学坚持“提高质量,发展内涵,凸显特色,创建品牌学校”的办学方向,以特色的课程、精细的教学、规范的管理促进学生的学业发展、身心发展,学校办学能力获得社会各界及家长、学生的高度评价与赞誉,高考成绩连年飘红,学生进步率稳居南山区前列,连续十余年获得深圳市教育局表彰,2017、2018、2019、2020年连续四年获得“深圳市高考工作卓越奖”。 

收费情况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按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定的公办学校收费标准执行。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广东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深圳市特困生学生服费资助。广东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持有《广东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贫困户帮扶记录簿》的家庭成员;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享受深圳市社会救助等政策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深圳市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深圳市残疾学生,或者深圳市孤儿,或者深圳市烈士子女;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符合申请条件学生(家长)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申请→学校申报→审核→资助经费发放

  3、资助所需材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  必须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学生名字页)  必须

  3)学生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必须

  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建档立卡记录簿;④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等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对照具体申请项目以及实际情况,交其中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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