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第二外国语学校(集团)赤湾学校

基本情况

所在区:南山区

学校性质:公办

餐食情况:堂食

邮编:518068

学校类别: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南山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5-26801683

联系电话:0755-26801700

  欢迎来到看海听风无边界学习乐园!

  赤湾学校是一所公办的九年一贯制学校,学校地处深圳蛇口半岛的最南端,北倚雄伟的南山,南瞰浩瀚的南海。学校占地面积一万五千平方米,建筑面积一万六千二百平方米,中西合璧的建筑典雅大方,气势恢弘。学校规模为36个班。教学楼、实验室、微机房、田径场、风雨操场、室内体育馆、音乐教室、美术教室、露天大舞台、图书馆、校园网、学术报告厅、师生餐厅等一应俱全,设施配备一流,学校的每一间教室都安装了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集电脑、电子白板于一体的液晶触摸一体机。

  赤湾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汇集了一大批从全国各地挑选来的优秀教师,挂牌教师的比例位于南山区公办学校前列,25%的教师具有硕士学位。

  赤湾学校在“为孩子的幸福人生奠基”的办学理念指导下努力实现三个奠基:为学生将来的“做人”、“做文(学问)”、“做事”奠定基础,学校把“好习惯成就好人生”、“自主性学习”和“综合素质培养”作为三块基石的核心内涵。

  学校以“好习惯成就好人生”为主导,突出价值引领,促进“养而有成”。通过核心价值观的渗透和认同、规范与标准的预约和允诺、具体行为的实践和探索、践行过程的激励和赏识等策略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行为,努力为他们“做人”即成为一个适应未来社会发展的现代好公民奠定基础。

  学校以“自主性学习”为主线,实施“先学后教,培养学力”战略。精心设计“导学案”并优化“预习练习、交流互助、点拨提升、评价拓展”课堂教学基本过程,运用目标分类教学的基本方法,关注差异,解决差异。通过学生间的“师徒结对、同伴互助”达到整体提升。实施常态教学质量监控制度,落实“教学诊断”反馈机制。力求让每一个学生掌握最基本的学科基础知识,为其将来进一步“做文(学问)”即进一步的学习奠定基础。

  学校以“阳光体育”、“社团(主题)活动”、“特色课程”为载体,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学校的阳光体育活动和“学生体能测试报告”已常态化。面向全体学生开设了“写字课”、“阅读课”、“赤湾讲坛课”、“音乐欣赏”、“棋类课”等校本课程,让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校努力办好文学社、数学俱乐部、英语俱乐部、科学俱乐部、信息俱乐部、记者站、艺术团、书画社、摄影社、体育俱乐部等学生社团,发展孩子的个性特长。同时在各种活动中致力于培养孩子的意志力、耐挫力、团队意识和领导能力,培养学生的综合素养,为其将来“做事”奠定基础。

  赤湾学校在2008年被南山区人民政府授予“教育现代化示范学校”称号,是中国少年先锋队工作学会的“科研实践基地”和中国中小学棋类教学“实践基地”……学校还创造了深圳教育战线上的许多“第一”:第一所开展多媒体教学软件研发的学校,第一所实现班班都用多媒体电脑辅助教学的学校,第一所开通学校校园网的学校……

  在赤湾学校,学生是幸福的!在赤湾学校,教师是幸福的!

  南山之麓,南海之滨,赤湾学校这艘现代教育的航船,正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向着教育的理想彼岸扬帆起航!

收费情况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1、资助申请条件:在我市公办普通初中、小学就读的深户低收入家庭学生、残疾学生。

  2、资助申请流程:第一,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在缴费注册时,由学生家长向子女现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向学校提交相关材料;

  第二,学校初核。各学校负责核实学生提交的材料,填报拟资助学生核定名册和经费汇总表报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第三,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汇总所属学校上报的材料及表格,并填报区学生资助统计报表报市教育事务和学生资助中心;

  第四,核查学籍并拨付资助资金。学籍管理部门审核学籍后,计财部门划拨款项至学校;

  第五,资助经费发放。各学校组织发放资助资金。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中小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资助申请表》(原件一份);

  (2)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提供《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或临时救济证明等,孤儿、残疾儿童和烈士子女提供相关证明(A4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

  (3)学生及家长的户口本(A4纸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若父母子女不在同一本,分别提供父母、子女的户口本。家庭户复印户口本首页,全部户口登记页。集体户口本应提供夫妻及子女户口登记页);

  (4)学生本人身份证(A4纸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要求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温馨提示:资助标准折合约700元/年。注意每个学期申报的截至时间:每年春季学期4月30日前,秋季学期10月31日前,向学校就读学校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6801684

  5、评优奖励办法: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四年级至初中三年级的在校学生,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宋庆龄奖学金。

  评选条件:

  1.具有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拥有良好的学习习惯、生活习惯和体育锻炼习惯。学习勤奋,善动脑、勤动手,求知欲强,积极进取。遵纪守规,生活俭朴,热爱劳动,身心健康。

  2.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能尽自己的力量为他人、为集体、为社会做好事,尊老爱幼,文明礼貌,富有爱心。

  3.具有远大的志向和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把今天的学习成长、未来的远大理想和祖国的繁荣强盛结合起来。积极向上,不怕困难,乐于进取,不断为自己确立新目标。

  4.有特别突出的事例和可贵品质,真实可信,为中小学生树立学习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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