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区:龙岗区
学校性质:公办
餐食情况:堂食
邮编:518172
学校类别:普通高中,高级中学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龙岗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5-89911527
联系电话:0755-89911527
华中师范大学龙岗附属中学成立于2013年,是深圳市龙岗区政府与华中师范大学合作举办的一所全寄宿制公办高中。学校现有60个教学班,学生3000余人,教师252人。学校依托华中师范大学及华中师大一附中优秀的教育资源、师资力量、课程体系及管理优势,致力于培养具有中华文化底蕴和国际视野的实践创新型人才。学校坚持“立德树人”的教育方向,践行“和美“教育理念,发扬“不断超越、追求卓越”的精神。2017年许家祥同学夺取 “广东省高考理科状元”,2020年翟羽格同学考入清华大学;学校连续三年荣获深圳市高考工作“卓越奖”,近三届“深圳市青年教师基本功比赛”总积分位列市前三,2020年总积分市第一;学校先后获得荣获“全国足球特色学校”“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广东省艺术特色学校”“广东省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深圳市五一劳动奖状”“深圳市教育系统先进单位”等60多项荣誉。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深价联字〔2002〕 37 号):我市中小学校收费全面实行“一费制”,即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中(含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学生除住宿生缴交的住宿费外,只缴交学杂费。
资助申请条件:孤儿、残疾学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农村低保学生、深圳低收入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家庭学生、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申请流程:1、学生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资料;2、学校审核学生所提供资料;3、学校将名单及学生资料报送市、区资助中心审核。
资助申请材料:《深圳市普通高中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学生名字页);学生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资助卡复印件(如无,将由学校统一办理);
以下材料根据自身实际提供其中一种: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烈士及其他优抚家庭子女,原基建工程兵、困难归侨和驻防军工等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发生突发变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来自深圳市支援建设或对口帮扶地区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提供的其他类证明材料或费用单据;④由镇(街道办、乡)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等证明材料。
资助联系方式:0755-8925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