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区:宝安区
学校性质:公办
餐食情况:配餐
邮编:518102
学校类别: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宝安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5-29360033
联系电话:0755-29360033
深圳市宝安区海旺学校于2010年9月建成开办,是一所区教育局直属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学校位于宝安区新中心区N5区,前海中心区和宝安中心区双中心交汇处,坐落于区委区政府旁,毗邻宝安区中心地铁站(1号线、5号线交汇处)以及宝安站(11号线),交通十分便利;占地面积2.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学校环境优美、功能室齐全,焕发出“临海而旺、书韵博雅”的蒸蒸日上态势和浓郁文化气息。
学校现有52个教学班,学生2573人。教职员工178人,其中专任教师162人。专任教师中硕士研究生学历42人、100%本科及以上学历;正高级教师2人,高级教师24人,一级教师69人;全校教师中35岁及以下的教师95人(占58%),平均年龄36岁。
学校确立了“科学精神与人文素养并重,本土情怀与国际视野兼备,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融通”的办学目标,培养“ 中正仁爱、睿智创思、雅致勤毅 ”的公民,在 “思想解放、行为规范、科学领航、人文奠基”的办学思路指引下,坚持 “名师治校、质量立校、科研兴校、文化强校”的办学策略,凝聚成“师出以律、教思无穷”的办学理念;学校以“大爱无疆、责任生存”为校训,倡导“和而不同、卓而有群”的校风,崇尚“德艺双馨、教学相长”的教风和“学思并进、知行合一”的学风,深入践行 “开放式教育”办学模式。学校办学十一年曾荣获“深圳市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全国创新型学校”等市级以上荣誉17项,师生获各级各类荣誉表彰近4800余人次。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
1、资助申请条件:孤儿、残疾学生、非广东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低保学生、特困供养家庭学生、烈士等优抚家庭子女。
2、资助申请流程:先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学校初审通过后把符合申请资助条件的学生基本情况在网上资助系统输入资助学生家庭困难情况并上传佐证——上级审核。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困难佐证: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非广东省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等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学校组织认定材料。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936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