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区:龙岗区
学校性质:公办
餐食情况:堂食
邮编:518129
学校类别: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龙岗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5-28917530
联系电话:0755-28917530
华中师范大学附属龙园学校是深圳龙岗区政府与华中师范大学合作举办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位于深圳市龙岗中心城,占地3.1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24万平方米,规划72个教学班。学校于2018年9月正式开学,学校是华中师大教师培训基地,华中师大学生实习基地,华中师大基础教育课程教学研究基地,华中师大基础教育集团南方基地学校。2019年度深圳市教育改革创新十大最受关注新锐学校。
学校依托华中师范大学平台资源优势,组建高素质的教学管理核心团队,选派张丽清任校长一职,并由龙岗区教育局,在全区择优选聘优秀中青年干部,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组成强大的管理团队。
学校传承华中师大百年优秀传统文化,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积极构建思想品德、科学文化、体育健康、艺术美育、劳动实践“博雅”课程体系,坚持“生活德育、实践育德”,积极探索高质量“深度教学”课堂模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成就孩子成为最好的自己。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家庭经济困难,并且能提供镇(街道办、乡)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制发的证件或出具的证明材料。以下情形可优先受理资助:①烈士、因公殉职人员、其他优抚家庭等子女以及孤儿、残疾学生;②享受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政策家庭;③原基建工程兵经济困难家庭、困难归侨、驻守海岛及边防的军工或者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者经济困难家庭;④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⑤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⑥学生家庭或本人遭遇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⑦来自对口帮扶地区或国家省重点贫困县(市)、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少数民族等经济困难家庭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