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区:宝安区
学校性质:公办
餐食情况:配餐
邮编:518101
学校类别:小学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宝安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5-27803475
联系电话:0755-27804407
建安小学创建于1989年7月,是一所有着32年办学历史的高品质公办小学。学校坐落于宝安中心区,地理位置优越,文化底蕴丰厚。学校占地面积16234平方米,建筑面积19736平方米,运动场占地面积5952平方米,绿化面积4993平方米。图书馆藏书8.13万册,教室41个,功能室25个。在校教职工139人,教师学历100%达标,其中研究生学历10人。被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骨干教师49人。目前,在校学生2096人,41个教学班。在区委区政府特别关怀下,在区教育局正确领导下,建安人以“团结协作,坚守责任,开拓创新”的建安精神历经奋斗,薪火相传。如今的建安小学凭借优异的办学成绩成为老百姓口口相传的最好小学之一,成为宝安区基础教育一张鲜亮的名片。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一、项目名: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申请条件: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发放标准小学非寄宿生:500元/年
说明: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开办发〔2014〕24号)规定,建档立卡家庭也就是建档立卡贫困户,是指以国家或广东省农村扶贫标准为识别标准,由扶贫部门负责认定。
二、项目名:深圳特困生学生服费资助,申请条件:
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深圳市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深圳市残疾学生,或者深圳市孤儿,或者深圳市烈士子女;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发放标准小学生校服费资助:7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