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区:龙华区
学校性质:民办
餐食情况:堂食
邮编:518109
学校类别: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龙华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5-28127433-8220
联系电话:0755-28127433-8220
深圳市龙华区锦华实验学校是2002年由宝安区教育局批准由青年企业家林锦乙先生独资创办的一所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学校位于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陶吓村1号。2004年评为“宝安区一级学校”,2005年评为“深圳市一级学校”,2008年评为“广东省一级学校”。
学校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3576平方米。有122个教学班,其中初中37个班,小学85个班,学生6000名。教职工422名。
锦华实验学校办学以来,励精图治,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先后被评为“广东省标准化学校”“广东省健康促进示范单位”“深圳市办学效益奖”“深圳市民办中小学规范优质办学奖”“深圳市优质民办学校(两次)”,连续四年被评为 “宝安区民办学校综合管理质量奖”和“宝安区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宝安区文明单位”“宝安区课程改革先进单位”“宝安区初中教学管理标兵单位”“宝安区校园文化建设优秀单位”“宝安区阳光体育活动先进单位”“宝安区绩效管理先进单位”“宝安区推进卓越绩效模式示范学校” “龙华新区教育工作先进单位”“龙华新区德育工作示范学校”“龙华新区民办教育质量奖(两次)”“龙华新区初中教学工作标兵单位(五次)”“龙华区教育工作先进单位(两次)”“龙华区民办教育质量奖(两次)”“龙华区班主任建设示范校”。锦华实验学校党支部先后被评为“深圳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大浪街道先进党支部(两次)”“大浪街道二星级党支部”。
学校团委先后被评为“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深圳市红旗团委”“龙华区红旗团委”。学校少先大队先后被评为“深圳市红旗大队”“龙华区红旗大队”。
锦华实验学校本着“忠诚教育,育人为本,服务社会,造福后代”的办学宗旨,郑重向社会承诺:“关心每个学生有真心,指导各类学生有诚心,教育全体学生有恒心”,用博大的爱温暖学生,让快乐播种学生心田,让每个学生健康成长!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学费)小学:一至三年级 7200元/生/学期;四至六年级实验班11000元/生/学期;四至六年级普通班5600元/生/学期;初中:七、八、九年级7650元/生/学期
●收费依据: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号),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区分公办义务教育、民办义务教育、公办高中、民办高中、实行分类管理;收费项目统一为学费(含教科书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四项。《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龙华中英文实验学校等28所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的复函》深发改函【2018】1731号,具体见附件。
1.申请对象:在我市中小学校就读的建档立卡、城乡低保、孤儿、残疾、特困供养、烈士子女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广东户籍的回原籍申请);
2.学生申请材料:(1)《申请表》(学校档案室领取);(2)困难证明(含残疾、孤儿、烈士子女等);(3)学生本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的可以不提供);(4)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学生名字页);(5)银行卡复印件(复印件上注明开户人姓名、账号、开户银行及支行)。
3.资助标准:义务教育困难生活补助,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非寄宿初中生每生每年750元。
4.联系人:田老师; 电话:0755-28127433-8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