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外国语学校

基本情况

所在区:龙华区

学校性质:公办

餐食情况:配餐

邮编:518109

学校类别: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龙华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5-23737856

联系电话:0755-23737856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外国语学校是一所由龙华区委政府高定位、高标准、高起点重点建设的九年一贯制公立学校,于2019年9月正式开办。目前,学校第一校区占地1100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32个教学班,采用国际最新生态环保建筑材料建设,兼具现代化、国际化和工业风的特点,环保舒适、通透明亮。学校以“为了每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办学理念,践行“积极教育”和“博雅教育”,已形成了积极融和的校园文化。学校构建了博雅课程体系,在教学方式、学习方式和评价体系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变革,探索实践双师课堂和项目式学习,把培养学生仁爱品质、家国情怀、全球视野和创新精神作为育人目标。办学以来,学校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市、区政府的持续关怀,连续两年家长好评率几近100%,深圳市主流媒体对学校的办学情况进行了连续跟踪报道,获得了社会的普遍赞誉。

收费情况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学生申请、班主任签字 、学校资助领导小组评审、校长签字后,名单录入全国资助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系统完成二次审核,校内公示,主管局审批,报备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拨款,由学校发给学生家长。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交其中一种。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1000292

5、评优奖励办法:获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进步奖的学生须民主推荐、班级投票选出;对评选的学生由班主任审议、德育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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