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华侨(康桥)书院

基本情况

所在区:宝安区

学校性质:民办

餐食情况:堂食

邮编:518026

学校类别:普通高中,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宝安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5-27454500

联系电话:0755-27453995

  深圳市华侨(康桥)书院于2002年开办,是一所集小学、初中、高中、国际教育为一体的寄宿制民办学校。

  学校坐落于宝安区航城街道九围社区美丽的凤凰山下,簕杜鹃谷畔,占地面积6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70%。环境幽雅、风景宜人、是莘莘学子求学成长的乐园。

  学校现为深圳市一级学校、先后获得“优质化规范办学民办学校”“宝安区优质化学校”“双优学校”“安全文明校园”“德育绩效示范学校”“深圳市高考先进学校”“宝安区高考先进单位”“宝安区中考先进学校”“宝安区阳光体育先进学校”等荣誉称号。

  学校教学区、运动区、生活区,功能分明,布局合理,各类功能场室齐全,教学配套设施先进,建筑典雅别致,校园环境优美,浩然大气。

  学校秉持“以德立人、以美启智、以练强体”理念,按照“从高从严、自信自强”的校训,引领学生“向上向善、求真求美”,坚持“因材施教”“教学相长”,培养学生“勤学善思”“探究创新”优良品德,力争塑造“综合素质高”“体艺特长优”、国际视野广”“社会责任强”的合格人才。

收费情况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学杂费包含书杂费

●收费依据:
学杂费包含书杂费

  1、资助申请条件:孤儿、残疾学生、非广东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低保学生、特困供养家庭学生、烈士等优抚家庭子女。

  2、资助申请流程:先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学校初审通过后把符合申请资助条件的学生基本情况在网上资助系统输入资助学生家庭困难情况并上传佐证——上级审核。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困难佐证: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非广东省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等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学校组织认定材料。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7484500

  5、评优奖励办法:获三好学生、优秀干部奖、优秀少先队员、进步奖的学生须民主推荐、班级投票选出;对评选的学生班主任审议、德育处批准。评选出的先进个人要填写有关表格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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