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楼村第二学校

基本情况

所在区:光明区

学校性质:公办

餐食情况:堂食

邮编:518107

学校类别: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光明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5-27731707

联系电话:0755-27731707

  深圳市光明区楼村第二学校是深圳理工大学与光明区政府倾力打造的高起点、高水平的优质九年一贯制学校,是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位于深圳北部中心深圳市光明区,地处“世界一流科学城”核心区,2024年9月在深圳理工大学附属实验高级中学借址办学,将于2025年9月建成,占地面积1.5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计划办学规模36个教学班,提供1680个优质学位。

  深圳市光明区楼村第二学校是中科实验教育集团首批成员学校。深圳理工大学附属实验高级中学是集团龙头学校,是深圳理工大学与光明区人民政府共建的高水平、现代化、未来式公办实验高中,探索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高中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范式。

  深圳市光明区楼村第二学校将依托“中科系”的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深圳理工大学和深圳理工大学附属实验高级中学强大、丰富、独特资源高标准建设、高起点办学,笃定高质量发展,践行全新的创新型人才培养与发展模式,打造科创特色,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九年一贯制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范式,为打造与世界一流科学城相称的教育品质作出更大贡献。

收费情况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1)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在缴费注册时,由学生家长向子女现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向学校提交相关材料;(2)学校初核。各学校负责核实学生提交的材料,填报拟资助学生核定名册和经费汇总表报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3)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汇总所属学校上报的材料及表格,并填报区学生资助统计报表报市教育事务和学生资助中心;(4)核查学籍并拨付资助资金。学籍管理部门审核学籍后,计财部门负责资助经费发放,学校负责通知学生和家长并核实资助资金是否发放到位。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对照具体申请项目以及实际情况,交其中一种: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4.资助联系方式:0755-8821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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