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区:龙华区
学校性质:公办
餐食情况:配餐
邮编:518110
学校类别:小学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龙华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5-28131221
联系电话:0755-28131221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第二小学于2011年8月落址弓山之畔,毗邻和平路,是一所全日制公办学校。学校占地面积1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8100平方米,现有30个教学班, 1602名学生;现有教师100人,其中研究生16人,本科生84人,学历达标率100%;高级职称6人,中级职称57人;广东省重点培养骨干教师1名,市、区级名师及骨干教师共22名,全国优秀教师1名;教师平均年龄31岁,年龄构成呈年轻化。
我们的理念:让学生体验童年快乐,让教师感受教育幸福。
我们的愿景:以师生共同成长为发展理念,以质量立校、科研兴校、人才强校为办学思路,努力建设幸福校园、绿色校园、书香校园和创意校园,提供适合每位学生成长的理想教育,培养健康的、具有创新能力、世界眼光的未来公民,打造一所富有人文气息的现代化创新型精品示范学校。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学生申请、班主任签字 、学校资助领导小组评审、校长签字后,名单录入全国资助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系统完成二次审核,校内公示,主管局审批,报备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拨款,由学校发给学生家长。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交其中一种。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5555626
5.评优奖励办法:设置奖项有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好少年、星级少年、优秀大队干部、优秀志愿者、优秀主持人、优秀班干部、优秀年级值日生等。中队辅导员根据学生日常表现与中队委商议拟定候选人名单,“评先评优”队会课上由中队辅导员和全体学生投票选出,再由中队辅导员审核,报德育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