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万科双语学校

基本情况

所在区:龙华区

学校性质:民办

餐食情况:其他

邮编:518000

学校类别: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龙华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5-66866333

联系电话:0755-66866333

  深圳市龙华区万科双语学校是由万科梅沙教育基金会创办的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位于深圳市龙华区华南路与雅园路交汇处。学校基于国家课程内容,吸收国际先进教育理念,追求适合学生成长规律的教育。学校采取小班模式(小学25人/班,初中32人/班),有丰富的课程体系,关注每一个学生,创建以学生为中心的差异化、回应式的因材施教的课堂,努力帮助每个孩子“站在未来中央”。

  办学愿景:让孩子站在未来中央

  愿每位孩子拥有——

  健全的人格修养

  超卓的体育技能

  优异的双语交际能力

  乐学善思的终身学习力

  办学理念:为未知而教 为未来而学

  教育工作者应以一种全新的视角看待教育,在教育中既关注已知,也关注未知。用我们“未来智慧”的教育视角,来反应我们对将来可能发生的事的推测,并且借以帮助学生掌握能够应对未来所发生的一切事情的灵活知识。

  培养(成长)目标:培养(成为)身体健康、人格健全、学力卓越,具有国际视野和家国情怀,敢于创造美好未来的中国公民。

  学生呈现的面貌:基于多元世界(Diversity),基于对未来的预测(Future),万双学生展现出独特的气质:他们具有创造力和批判性思维(Creativity,Critical Thinking),愿意并能良好地与他人交流与合作(Communication,Collaboration),具有好奇心(Eagerness),表现得乐观(Optimism)、包容(Inclusiveness)、坚毅(Grit),并且充满活力(Vitality)。

  优势1小班化

  小班制构建个性化教学场景,让每一个孩子都能被看到。

  优势2丰富的课程体系

  源动力课程——国家课程校本化实施,满足学生升学的根本需求。

  全面落实国家课程,积极探索与国家课程相适应的教育教学方式,建立适应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保证国家课程实施质量,为学生升学打好基础,提供站在未来中央的“源动力”。

  加力课程——外教承担第二语言教学,培养学生与世界对话的语言能力。

学校除了开齐国家课程外,同步开设了外教全英文授课的Math、Science、ESL、Arts、Music、Drama、PE等中西融合课程,使学生基于内容,在运用英语学习的过程中,自然地形成用英语思维和表达的习惯和能力,为学生站在未来中央“加力”。

  推力课程——成长过程不可或缺的支持力,助力学生积极成长。

在学生成长的每一个阶段为学生提供最及时的支持,纯净意识形态,打好深厚的人文底蕴。小学一年级开始开设历史课,培养学生正确的历史观和家国情怀。还开设了人工智能、人生规划、建筑教育、万双云课等面向未来的特色必修课程,以及多门选修课程,促进学生积极成长。

优势3世界前沿的教与学方式

  学校采用沉浸式双语教学、PBL项目式学习、STEAM概念、万双云课、差异化&回应式的因材施教的课堂,培养学生成长型思维,引领学生自主学习,培养学生超强的学习力。

  优势4全方位呵护每一位学生成长

通过科学的学生测评体系和人生规划必修课程,关注过程,为学生提供贴身的成长指导,营造良好的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生态,使每个学生都获得健全的人格和成长的力量。

  为家庭提供“全天课程方案”,解决清晨和傍晚的课前课后托管问题,让孩子能够更好地接受教师的全方位辅导,集中精力完成学习任务,帮助家长解决实际困难。提供有选择的三餐一点、午休、住宿与晚自习服务,由老师24小时全程关怀指导。

  优势5双向双通道选择

万科双语学校根据学生未来的升学规划开通国际高中和国内高中两个升学通道。针对国际高中方向的学生,可通过内部通道提前申请梅沙书院,也可以助力学生升入其他国际高中;国内高中方向的学生,有优秀的教师团队以及优质的课程和教学,为学生提供全面支持。

收费情况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学费)小学:58000元/生/学期;初中:64000元/生/学期

●收费依据: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市龙华区博恒实验学校等3所民办学校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发改【2019】702号,具体见附件。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学生申请、班主任签字 、学校资助领导小组评审、校长签字后,名单录入全国资助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系统完成二次审核,校内公示,主管局审批,报备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拨款,由学校发给学生家长。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交其中一种。
4.资助联系方式:0755-66866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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