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区:宝安区
学校性质:民办
餐食情况:配餐
邮编:518101
学校类别:小学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宝安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5-27962438
联系电话:0755-27962438
陆兴小学始创于1999年3月,深圳市一级学校、优质化民办学校。学校场地格局精致,校园环境优雅,文化氛围浓郁,设施设备完善,全面实行多媒体电子化教学和教师数字化办公。现有35个教学班,学生1552人,教职工90人,师资队伍学历达标,学科配置、年龄结构合理,能力素质水平较高。
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秉承“公益为本、诚信办学”的宗旨,以“求优质 创特色 成精品”为目标,坚持“人人有进步,个个能提高”的理念,在“仁 信 智 乐”的引领下,以“孝道教育”“六步教学法”为抓手,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校风、教风和学风。通过不断完善办学条件,强化队伍建设,深化课程改革,规范内部管理,探索创立了具有陆兴特色的“人文管理”“规范养成”“快乐教学”三结合的管理模式,有效促进了教师的专业发展和学生的健康成长。
目前,学校校风纯正,教风严谨,学风优良,教育教学质量稳居街道民校前列。参加各级各类竞赛,成绩斐然,习作、朗诵、书画、体育等多个项目在同级学校中优势明显,师生素质得以全面发展;学校先后被宝安区教育局授予“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德育绩效示范学校”“规范办学示范单位”“创建平安校园示范单位”“公民办中小学结对帮扶优秀单位”“家庭教育宣传先进单位”“禁毒示范学校”等荣誉称号,在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中享有较好口碑。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不收费无收费依据
一、资助申请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二、资助申请流程:持相关证件向学校提出申请。
三、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四、资助联系方式:0755-2300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