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荔园外国语小学(狮岭)

基本情况

所在区:福田区

学校性质:公办

餐食情况:堂食

邮编:518034

学校类别:小学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福田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583146698

联系电话:075583146698


       荔园外国语小学(狮岭)是荔园外国语教育集团成员校,其前身为狮岭小学,创办于1984年,是广东省一级学校。2021年2月,学校正式并入荔园外国语教育集团,更名为荔园外国语小学(狮岭)。
学校地处景田北片区,占地面积1.14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0.8495万平方米,运动场面积9000多平方米。
学校秉承荔园外国语教育集团“自然生长”的教育探索,坚守“把教育做到孩子心里去”的初心,推行“自然生长的教育”为内核的六大特色校本课程,着力培养学生适应未来的五大能力。在集团“党委统一管理、独立法人分管、教育统整发展、科组一体教研”的管理模式下,荔园外国语小学(狮岭)在教育内涵、办学特色和学校文化建设上形成了个性化发展。

收费情况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学生申请、班主任签字 、学校资助领导小组评审、校长签字后,名单录入全国资助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系统完成二次审核,校内公示,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审批,报备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拨款,由学校发给学生家长。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交其中一种。

最新动态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