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区:福田区
学校性质:公办
餐食情况:堂食
邮编:518033
学校类别:小学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福田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5-83821367
联系电话:0755-83821367
荔园外国语小学(水围),1990建校,2020年加入荔园外国语小学。学校毗邻香港,紧靠福田口岸。校园占地面积10200平方米,建筑面积12200平方米,拥有课室和各类功能室60余间,现有32个教学班,在校学生1495人。教职工共有88人,全部本科以上学历,拥有省特级教师1名,区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15人。
学校遵循“自然生长的教育”的理念,坚持“把教育做到孩子心里去”,着力培养学生五大能力,即语言表达与交流能力、文化感知与理解能力、问题思考与解决能力、综合创意与表现能力、思辨分析与批判能力。
近年来,办学成绩显著,曾荣获“深圳市少先队红旗大队”“DI示范学校”“深圳市福田区素养奠基课程教研示范校”“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和“深圳市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并先后被确立为“深圳市羽毛球传统项目学校”“福田区青少年羽毛球训练基地”以及“深圳市校园足球特色学校”。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学生申请、班主任签字 、学校资助领导小组评审、校长签字后,名单录入全国资助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系统完成二次审核,校内公示,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审批,报备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拨款,由学校发给学生家长。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交其中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