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马田小学

基本情况

所在区:光明区

学校性质:公办

餐食情况:配餐

邮编:518106

学校类别:小学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光明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5-21381211

联系电话:0755-21381211

  马田小学是光明区属公办学校,现有36个教学班。学校以“千里马文化”和“新基础教育”为引领,秉承“做最好的自己”的办学理念,立德树人,五育并举,培育主动、健康、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学校系统实施“仁、义、礼、智、信、勇、健、美”八德培育工程,将“千里马八大核心素养”融入“校园四季节俗活动”(春季奔腾体育节、夏季智趣科创节、秋季致远书香节、冬季缤纷艺术节);精心打造篮球、武术、定向越野“三叉戟”体育特色项目,形成“千里马文化”、书香校园、“五育融合”的办学特色,关注师生的生命成长,在成事中促进人的成长,实现人的生命质量的提升,着力推动学校整体转型变革,建设现代新型学校。

收费情况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深圳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1)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在缴费注册时,由学生家长向子女现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向学校提交相关材料;(2)学校初核。各学校负责核实学生提交的材料,填报拟资助学生核定名册和经费汇总表报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3)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汇总所属学校上报的材料及表格,并填报区学生资助统计报表报市教育事务和学生资助中心;(4)核查学籍并拨付资助资金。学籍管理部门审核学籍后,计财部门负责资助经费发放,学校负责通知学生和家长并核实资助资金是否发放到位。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对照具体申请项目以及实际情况,交其中一种: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4.资助联系方式:0755-88212142。

最新动态 >>更多